公司法 第 160 條(股份共有)
- 1.股份為數人共有者,其共有人應推定一人行使股東之權利。
- 2.股份共有人,對於公司負連帶繳納股款之義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160條規定,股份為數人共有時,共有人須推定一人行使股東權利,且全體共有人對公司負連帶繳納股款義務。
Q · 繼承的公司股份還沒分割,股東會可以投票嗎?
依公司法第160條第一項,股份由數人共有時,共有人必須先推定其中一人代表行使股東權利(投票、領股利、出席股東會)。在推出代表人之前,這些共有股份在股東會上無法行使表決權,等於不計入。第二項則規定共有人對公司負連帶繳納股款義務,公司增資催繳時可向任一共有人請求全額,繳付者再向其他共有人內部求償。
白話解讀
爸爸過世了,留下一家公司的 100 股。你跟兩個兄弟繼承這 100 股,在遺產分割完成之前,這 100 股就是三個人「共有」。問題來了:股東會要投票,三個人意見不一樣,公司聽誰的?法律的回答很乾脆:你們三個自己推出一個人來代表行使所有股東權利(投票、領股利、出席股東會)。推不出來?那就沒人能行使,這些股份在股東會上等於啞巴票。更狠的是第二項:股款繳納義務是連帶責任。公司增資要繳錢的時候,不是一人出三分之一,而是公司可以找你們任何一個人要求繳全額,繳了的人再自己去跟其他共有人要。協調成本比你想像的高,而且風險全部由共有人自己承擔。
法律定性
股份共有指同一股份由二人以上共同擁有,常見於繼承未分割、合資登記於一人名下等情形。法律規定共有人須推定一人對外行使全部股東權利,且全體共有人對公司負連帶繳納股款之義務,藉此確保公司面對單一窗口、收款無虞,協調成本則由共有人自行承擔。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繼承股份一定會變成共有嗎?▾
繼承人只有一人就不會共有。多個繼承人時,遺產分割完成前所有遺產(含股份)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任何處分需全體同意。若遺囑已指定股份歸特定繼承人,可直接辦理繼承移轉,免經共有階段。
Q2共有人意見不合推不出代表人怎麼辦?▾
可向法院聲請指定代表人,但指定需時,期間股東權利處於凍結狀態,若遇重大議案股東會,該股份票形同不存在。實務上可在推定書加入『代表人行使前應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條款,兼顧權利不凍結與內部監督。
Q3公司法160條是什麼?▾
規範股份由數人共有時的權利行使與義務分擔,要推一人代表行使、全體連帶繳股款。
Q4股份共有跟單獨持股差在哪?▾
單獨持股本人直接行使;共有股份須推代表才能行使,且股款是全體連帶。
Q5什麼叫推定一人行使股東權利?▾
共有人協商選一人對外統一行使投票、領股利、出席等全部股東權利。
Q6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的股份差在哪?▾
繼承未分割屬公同共有,處分須全體同意;分別共有可就應有部分處分。
Q7股份共有怎麼推代表人?▾
協商選定 → 出具書面推定書全體簽署 → 送公司股務登記。
Q8增資時股款怎麼分攤?▾
對公司是連帶全額,公司可向任一人催繳;內部分攤再由共有人自行求償。
Q9聲請法院指定代表人要多久?▾
視法院而定,期間股東權利凍結,遇股東會該股份無法投票,宜及早處理。
Q10怎麼證明自己是共有人?▾
以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股東名簿登記或合資契約等文件佐證。
Q11股份共有 vs 信託登記哪個好處理?▾
信託由受託人單獨行使較單純;共有須推代表,協調成本高。
Q12代表人投錯票其他共有人能反對嗎?▾
對公司有效,內部可依推定書約定追究,但不影響股東會決議效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single_owner | co_owned_shares |
|---|---|---|
| 權利行使 | 本人直接行使 | 須推一人代表,未推則無法行使 |
| 股款繳納 | 本人自負 | 全體共有人連帶,公司可向任一人催全額 |
| 股利領取 | 直接領取 | 公司給付代表人/名義人,內部再分配 |
| 處分(公同共有) | 自由處分 | 需全體共有人同意(民法828)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