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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252 條(應募書之備置與公告)

  1. 1.公司發行公司債之申請經准後,董事會應於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備就公司債應募書,附載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事項,加記核准之證券管理機關與年、月、日、文號,並同時將其公告,開始募集。但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款之財務報表,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之約定事項,第十五款及第十六款之證明文件,第二十款之議事錄等事項,得免予公告。
  2. 2.超過前項期限未開始募集而仍須募集者,應重行申請。
  3. 3.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一項規定,不備應募書者,由證券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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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52 條規定公司債經核准後,董事會須於 30 日內備妥應募書並公告開始募集,逾期未募集而仍須募集者應重行申請。

Q · 公司債核准後沒在 30 天內公告募集會怎樣?

依公司法第 252 條第 2 項,公司債核准後超過 30 日仍未開始募集而仍須募集者,應重行申請,沒有延期機制。這代表原本核准的發行條件、與承銷商談好的利率條件可能全部要重談,整個審查程序從頭來過。同條第 3 項另規定,代表公司之董事不備應募書者,由證券管理機關處 1 萬至 5 萬元罰鍰。

白話解讀

公司債核准下來那一刻,倒數計時就啟動了。董事會必須在核准通知送達後30天內,把應募書準備好、公告出去、正式開始募集。30天聽起來不短,但應募書必須附上第248條規定的所有資料,包括財務報表、償還方法、擔保情形等十幾項內容,再加上核准機關的文號。實務上,光是內部校稿、法遵審查和印刷就能吃掉大半時間。如果第31天還沒動作,這張核准等於報廢,你得從頭申請。而代表公司的董事如果連應募書都不備,罰鍰只有一萬到五萬元。罰得輕不代表後果輕:延誤募集時程可能讓公司錯過最佳利率窗口,那個損失是罰鍰的幾百倍。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52 條為公司債募集的發動程序規範:公司債發行經證券管理機關核准後,董事會須於核准通知到達日起 30 日內,備妥附載第 248 條第 1 項各款事項並加記核准文號的應募書,同時公告開始募集;逾期未募集而仍須募集者應重行申請,代表公司之董事不備應募書者處新臺幣 1 萬至 5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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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債應募書是什麼?

公司向不特定人募集公司債時,依公司法第 248 條與第 252 條須備妥的法定文件,附載發行總額、利率、償還方法、擔保情形、財務報表等各款事項,並加記核准文號後公告,供應募人查閱與認購。

Q2公司債核准後幾天內要開始募集?

30 日。依公司法第 252 條第 1 項,自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算 30 日內須備妥應募書並公告開始募集。

Q3超過 30 天沒募集會怎樣?

依第 2 項,仍須募集者應重行申請,等於整套核准與審查程序歸零重來,沒有延期或展延機制。

Q4應募書哪些內容可以免公告?

第 252 條第 1 項但書列舉:第 248 條第 1 項第 11 款財務報表、第 12 款及第 14 款約定事項、第 15 款及第 16 款證明文件、第 20 款議事錄,得免予公告,但仍須備置於應募書供查閱。

Q5不備應募書的董事罰多少?

依第 3 項,代表公司之董事違反第 1 項不備應募書者,由證券管理機關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Q6罰鍰只有 1 到 5 萬,是不是不痛不癢?

罰鍰只是行政後果中最輕的一層。真正代價是錯過發行利率窗口的利差、承銷商與投資人對公司執行力的信心折損,以及重新申請的時間成本,往往是罰鍰的數百倍。

Q7可以申請延期嗎?

不行。條文明文「應重行申請」,無延期機制。實務操作上若預見可能逾期,可在期限屆滿前主動撤回原申請、同時提出新申請,縮短重新審查時間。

Q8證券管理機關現在是哪個機關?

本條文字仍為「證券管理機關」,現行對公開發行公司債的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公司法一般主管機關則為經濟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撤銷核准(第251條)逾期重行申請(第252條第2項)
觸發情形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核准後 30 日內未開始募集
法律效果證券管理機關撤銷核准,已募集者另有處理核准失效,仍須募集者重走申請程序
可歸責性多涉實質瑕疵或不實多為行政準備不及之程序怠惰
對董事的罰則視情形另定不備應募書者處 1 萬至 5 萬元罰鍰(第3項)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会社法第677条(募集社債の申込み)/第676条(募集事項の決定)
🇰🇷 韓國상법 제474조(사채청약서)
🇺🇸 美國Securities Act of 1933(公開發行登記)+ Trust Indenture Act of 1939(公司債信託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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