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司法 第 303 條(重整計劃之擬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重整人應擬訂重整計劃,連同公司業務及財務報表,提請第一次關係人會議審查。
  2. 重整人經依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另選者,重整計畫,應由新任重整人於一個月內提出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