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14 條(民事訴訟法之準用)
關於本節之管轄及聲請通知送達公告裁定或抗告等,應履行之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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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14 條規定,公司重整程序之管轄、通知、送達、公告、裁定及抗告等程序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
Q · 公司重整程序的法院手續沒寫的,去哪裡查?
依公司法第 314 條,重整程序中關於管轄、聲請方式、通知送達、公告、裁定及抗告等程序事項,公司法本身沒寫的,全部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這代表利害關係人在重整程序中享有與一般民事訴訟同等之程序權利保障,法院不得以「商業案件複雜」為由縮減程序正義。
白話解讀
公司重整是一場在法院裡進行的搶救手術。手術的過程需要大量的程序操作:向哪個法院聲請?通知怎麼送達?裁定下來了不服怎麼抗告?公司法本身沒有為這些細節另起爐灶。這條用一句話解決了所有程序問題:全部準用民事訴訟法。這代表你在重整程序中享有的程序權利,跟你在一般民事官司中完全相同。法院必須合法通知你開庭,不能跳過你直接裁定。你不服裁定可以抗告,抗告的期間和程序跟民事訴訟一樣。對利害關係人來說,這句話的實際意義是:法院不能因為「這是商業案件比較複雜」就在程序上偷工減料。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314 條為公司重整節之程序橋接性條文,將重整程序中關於管轄、聲請、通知、送達、公告、裁定及抗告等程序事項,整體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建立重整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間之制度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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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重整聲請要去哪個法院?▾
準用民事訴訟法管轄規定,通常是公司本店所在地之地方法院。
Q2重整裁定不服怎麼抗告?▾
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487 條,裁定送達後 10 日內向原法院提出抗告。
Q3重整程序的通知沒收到怎麼辦?▾
可主張送達瑕疵程序違法,準用民事訴訟法送達規定可作為抗告事由。
Q4公司法 314 條的準用範圍包含哪些程序?▾
管轄、聲請、通知、送達、公告、裁定、抗告等七大類程序事項。
Q5重整人員違反義務的司法追訴程序在哪?▾
公司法 313 條規定實體責任,程序面準用民事訴訟法。
Q6重整程序送達能否用公告替代?▾
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51 條公示送達規定,須符合法定要件。
Q7重整裁定確定後還能翻案嗎?▾
原則不可。抗告期間逾期裁定即告確定,僅有正當理由可聲請回復原狀。
Q8公司法 314 條對債權人有什麼保障?▾
確保債權人在重整程序中享有民事訴訟法同等之程序權利。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item | v1 | v2 |
|---|---|---|
| 聲請程序 | 公司法第 282 條:重整聲請 | 民事訴訟法管轄規定(準用) |
| 抗告期間 | 公司法未明定 | 民事訴訟法第 487 條:10 日內 |
| 送達方式 | 公司法未明定 | 民事訴訟法第 123 條以下 |
| 公告方式 | 公司法未明定 | 民事訴訟法第 151 條公示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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