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30 條(賸餘財產之分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清償債務後,賸餘之財產應按各股東股份比例分派。但公司發行特別股,而章程中另有訂定者,從其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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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amir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股東(份)平等原則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