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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330 條(賸餘財產之分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清償債務後,賸餘之財產應按各股東股份比例分派。但公司發行特別股,而章程中另有訂定者,從其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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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r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股東(份)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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