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36 條(保全處分之提前)
法院依前條聲請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於命令開始特別清算前,得提前為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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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36 條規定,法院於命令開始特別清算前,得依聲請或職權提前為第 339 條之保全處分,凍結公司資產防止脫產。
Q · 公司還沒正式進入特別清算,法院就能凍結它的資產嗎?
依公司法第 336 條,法院在正式裁定開始特別清算之前,得依聲請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提前為第 339 條之保全處分,包括禁止財產處分、禁止個別清償等。這條的目的是堵住聲請到裁定之間的時間差,避免公司負責人趁機脫產。對債權人來說,這是聲請特別清算時可同步發動的保全工具。
白話解讀
公司出了大問題要進特別清算,法院正式下令之前通常有一段空窗期。這段空窗期最危險:公司負責人可能趁機轉移資產、偷偷還特定債權人的錢、把值錢的東西搬走。336 條就是為了堵住這個空窗。它讓法院在還沒正式啟動特別清算之前,就能先動手凍結公司的財產處分、禁止個別清償,甚至做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準用第 339 條的處分權限)。對債權人來說,這條的存在等於一道防火牆:你不需要等到法院正式下令才開始保護自己的債權,只要聲請特別清算的程序一啟動,法院就有權先把公司的手綁起來。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336 條為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清算程序的預防性保全條款。當有人依第 335 條聲請開始特別清算後、法院尚未正式作成命令開始之裁定前,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提前為第 339 條所定之保全處分,凍結公司財產處分權與個別清償行為,避免脫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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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公司法第 336 條?▾
特別清算開始前的提前保全處分條款。法院可在還沒正式下令前就凍結公司資產。
Q2336 條只適用股份有限公司嗎?▾
是。本節(公司法第五章第十節)只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清算。
Q3誰可以聲請 336 條保全?▾
依第 335 條有聲請特別清算權者:債權人、清算人、股東。
Q4提前保全可以凍結哪些東西?▾
準用第 339 條範圍,含禁止財產處分、禁止個別清償等。
Q5法院會主動發動 336 條保全嗎?▾
會。本條明文允許法院依職權為之,不必等聲請人聲請。
Q6336 條和 339 條差在哪?▾
339 是正式特別清算後的保全;336 是把 339 的處分權提前到命令開始前使用。
Q7公司負責人對 336 條保全可以怎麼救濟?▾
可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保全處分不當或範圍過大。
Q8336 條保全到什麼時候結束?▾
法院正式作成特別清算命令後,保全處分由 339 條的正式處分接續或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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