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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公司法 第 41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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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19 條已於民國 90 年刪除,原發起設立登記事項改由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

Q · 公司法 419 條還能用嗎?

公司法第 419 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 年)刪除,不再有效。原條文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登記時,董事監察人應在就任後 15 日內向主管機關檢送章程、股東名簿、已發行股份總額等文件。民國 90 年公司法大修時,立法者將所有登記事項統一授權給第 387 條第 5 項的「公司登記辦法」規範,本條因此走入歷史。實務上辦理發起設立登記,請依現行公司登記辦法及經濟部商業司公告為準。

白話解讀

這條曾經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時,董事和監察人必須在就任後15天內,把章程、股東名簿、已發行股份總額等一長串文件送交主管機關登記。民國90年公司法大修時,立法者決定把所有公司登記的申請人、書表格式、申請方式和期限,統一授權給第387條第5項的「公司登記辦法」來規範,不再一條一條寫死在母法裡。這條因此走入歷史。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19 條為已刪除之歷史條文,原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登記應檢附文件清單,包含章程、股東名簿、董監事名冊、繳足股款證件等項目。民國 90 年公司法修正時刪除本條,相關登記事項統一由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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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法 419 條還能用嗎?

已於民國 90 年(2001 年)刪除,不再有法律效力。原規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登記應檢附文件清單,現由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

Q2公司法 419 條為什麼被刪除?

民國 90 年公司法大修時,立法者將所有公司登記事項、書表格式、申請方式與期限,統一授權給第 387 條第 5 項的公司登記辦法處理。本條因登記制度統一化走入歷史。

Q3公司法 419 條被什麼條文取代?

由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現行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所有公司類型的登記程序與文件。

Q4公司法 419 條是什麼?

已刪除的歷史條文,原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登記應檢附文件清單,含章程、股東名簿、繳款證明等。

Q5公司法 419 條已刪除是什麼意思?

民國 90 年公司法修正時正式廢止本條,現行法規不再有此條規範,登記事項改由公司登記辦法處理。

Q6什麼叫發起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股份之設立方式,相對於向公眾募集股份的募集設立。

Q7公司登記辦法是什麼?

依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由經濟部訂定的公司各類登記程序、書表、文件統一規範命令。

Q8現在辦發起設立登記要怎麼做?

依現行公司登記辦法準備章程、股東名冊、董監事就任同意書、繳款證明等文件,向經濟部商業司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請。

Q9怎麼查公司法已刪除條文的歷史內容?

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點選「歷史條文」或「修法沿革」查看歷次修正版本。

Q10怎麼確認某條公司法是否還有效?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該條若顯示「(刪除)」即無效,現行條號連續但不再有規範力。

Q11公司登記要繳多少規費?

依公司法第 438 條及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規費表計算,依資本額不同而有差異。

Q12公司法 419 條 vs 第 387 條差在哪?

419 條是已刪除的舊版逐條規定,387 條第 5 項是現行的授權條款,授權經濟部訂定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419current
規範位階母法直接規定(公司法第 419 條)授權辦法規範(公司登記辦法)
修訂彈性需立法院三讀修法經濟部依授權發布命令修正
登記事項範圍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登記涵蓋所有公司類型所有登記事項
申請期限就任後 15 日內依公司登記辦法各章節分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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