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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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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五、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取得該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有效期間仍駕車。
  2. 2.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3. 3.第一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4. 4.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範駕照種類與駕駛車種不符、駕照逾期仍駕車等情形,處1,8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騎乘大型重機則處6,000元。

Q · 有駕照但開錯車種,會被罰嗎?

會。罰1,800到3,6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持有與所駕車輛種類不符的駕照(如汽車駕照騎機車、軍用車駕照開民車),或駕照已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逾期駕照還會被扣繳。若以汽機車駕照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另依第二項處6,0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

白話解讀

駕照制度不只區分「有照」和「沒照」,它還區分「你的照能開什麼車」。第22條處理的是一個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正在違反的灰色地帶:你有駕照,但你開的車不在你的駕照範圍內。最典型的例子是你拿小客車駕照去騎機車。112年修法之前,汽車駕照可以騎輕型機車;修法之後,新考的汽車駕照不能騎任何機車。你可能完全不知道這個改變,直到被攔下來。罰鍰1,800到3,600元,金額不大,但「禁止駕駛」這個處分意味著你當場不能再開(或騎)那台車。另一個常踩到的線是駕照過期。你的駕照背面有一個有效期限,過了那個日期你每天上路都在違規。還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重罰:拿任何汽車或普通機車駕照去騎大型重型機車(紅牌),直接跳到6,000元,因為大型重機需要專門考照。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範「駕照資格不符」之裁罰,涵蓋駕照種類與實際駕駛車種不符(普通照營業、軍用車照駕民車、汽車照騎機車)、駕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以及汽機車駕照違規騎乘大型重型機車等情形,並對允許違規駕駛人使用其車輛之車主課予連帶責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112年之前考的汽車駕照還能騎輕型機車嗎?

可以。第五款但書明確保障112年4月14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取得汽車駕照者,原本附帶的輕型機車資格不會被取消;但112年之後新考的汽車駕照完全沒有機車騎乘資格。實務提示:把駕照取得日期截圖存手機,被攔檢時可快速出示。

Q2駕照過期多久會被強制重考?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照逾期過久(普通汽車通常逾三年以上)可能須重新考照,短期逾期只需體檢換照。實務提示:在完成換照前每天上路都是第七款違規,期間出車禍保險公司很可能以非有效駕照持有人為由拒賠任意險。

Q3車主允許違規駕駛人開車,真的會被罰嗎?

會。第四項規定車主除付與駕駛人相同罰鍰,還會被記違規一次;但已善盡查證或縱加注意仍不免違規者可免責。實務提示:借車前花三秒拍下對方駕照正面(含類別與有效期限)存檔,就是最簡單的免責證據。

Q4汽車駕照可以騎機車嗎 112?

112年4月14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取得的汽車駕照才能騎輕型機車,之後新考的完全不能騎任何機車。

Q5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是什麼?

規範駕照種類與駕駛車種不符、駕照過期仍駕車等情形的裁罰,罰1,800至3,600元並禁止駕駛。

Q6什麼叫駕照逾有效期間?

駕照背面印有有效期限(通常6或12年),超過該日期即失效,逾期駕車屬第七款違規並扣繳駕照。

Q7第22條罰鍰跟第21條無照差在哪?

第21條是完全無照(罰較重得移置車輛),第22條是有照但類別不符或過期(罰1,800至3,600元)。

Q8駕照過期可以開車嗎 怎麼辦?

不能開。備身分證、駕照、體檢表到監理站換發,繳規費即恢復資格,短期逾期免重考。

Q9大型重機要考什麼駕照?

須另行報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筆試+路考),汽機車駕照不能騎,違規依第二項罰6,000元。

Q10第22條罰單不服怎麼申訴?

收到裁決書3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備妥駕照取得日期等佐證。

Q11怎麼確認自己的駕照能騎哪些車?

看駕照正面車種類別與背面有效期限,並對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各類駕照可駕車種。

Q12借車給沒對應駕照的人 車主會被罰嗎?

會。第四項車主同負罰鍰並記違規,但已善盡查證(如拍存對方駕照)或縱加注意仍不免者免責。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tem_aitem_bitem_c
違規態樣第21條 完全無照第22條 駕照類別不符第22條第二項 騎大型重機
罰鍰機車18,000–36,000元等(較重)1,800–3,600元6,000元
處分禁止駕駛、得當場移置禁止駕駛,逾期者扣繳駕照禁止駕駛
當事人認知通常知道自己無照多半以為「有照就能開」不自知違規誤以為排氣量大一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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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態樣
第21條 完全無照
罰鍰
機車18,000–36,000元等(較重)
處分
禁止駕駛、得當場移置
當事人認知
通常知道自己無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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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態樣
第22條 駕照類別不符
罰鍰
1,800–3,600元
處分
禁止駕駛,逾期者扣繳駕照
當事人認知
多半以為「有照就能開」不自知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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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態樣
第22條第二項 騎大型重機
罰鍰
6,000元
處分
禁止駕駛
當事人認知
誤以為排氣量大一點即可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道路交通法第64条・第85条(無免許運転の禁止/運転免許の種類)
韓國도로교통법 제43조(무면허운전 등의 금지)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之处罚)
德國StVG § 21(Fahren ohne Fahrerlaubnis)
法國Code de la route, article L221-2(conduite sans permis de la catégorie requise)
美國例:California Vehicle Code § 12500(driving without a valid license of the proper clas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4

立法沿革 6

(0570124 制定)

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靈活有效,或方向盤未保持穩定準確,仍舊使用者,處汽車所有人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調整或修復。

(0640711 全文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者。   二、持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者。   三、持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輛者。

(0750513 全文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者。   二、持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者。   三、持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者。   四、持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者。   五、持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者。   六、持逾期之駕駛執照駕車者。   前項第六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規定之罰鍰數額係六十四年修正時所定者,因社會經濟情況變動,已嫌偏低,顯不足以達成法律上之目的,爰斟酌實際情形,將第一項序文所定罰鍰部分修正為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   二、增加四、五、六三款及第二項。

(0941209 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配合法制用語,將左列改為下列,另罰鍰單位改為新臺幣,將各款中之「者」刪除。   二、配合用語一致,將原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持」修正為「領有」。   三、配合大型重型機車開放進口領(考)照。爰增列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原第五款、第六款款次依序調整。   四、第二項配合第一項款次調整修正。   五、配合第二十一條第五項之增列、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及第二十三條之修正,爰依修正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增列第三項規定以茲配合。

(1010508 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配合第三條第八款規定之修正,爰修正第一項第四至六款,將機器腳踏車均改為機車。

(1120414 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五、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取得該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第一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罰鍰名詞
  • 名詞
  • 名詞
  • 名詞
  • 期間名詞
(0570124 制定)

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靈活有效,或方向盤未保持穩定準確,仍舊使用者,處汽車所有人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調整或修復。

(0640711 全文修正)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者。   二、持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者。   三、持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輛者。

(0750513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規定之罰鍰數額係六十四年修正時所定者,因社會經濟情況變動,已嫌偏低,顯不足以達成法律上之目的,爰斟酌實際情形,將第一項序文所定罰鍰部分修正為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   二、增加四、五、六三款及第二項。

(0941209 修正)

一、第一項配合法制用語,將左列改為下列,另罰鍰單位改為新臺幣,將各款中之「者」刪除。   二、配合用語一致,將原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持」修正為「領有」。   三、配合大型重型機車開放進口領(考)照。爰增列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原第五款、第六款款次依序調整。   四、第二項配合第一項款次調整修正。   五、配合第二十一條第五項之增列、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及第二十三條之修正,爰依修正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增列第三項規定以茲配合。

(1010508 修正)

配合第三條第八款規定之修正,爰修正第一項第四至六款,將機器腳踏車均改為機車。

(1120414 修正)

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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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2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1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