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郵政法 第 6 條

  1. 1.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限: 一、明信片。 二、郵簡。 三、信函: (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所交寄。 (二)前目以外之人所交寄,且單件重量五百公克以下或單件資費不逾十三倍基礎郵資。
  2. 2.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文件之遞送。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郵政法第6條規定,五百公克以下、或資費未逾基礎郵資十三倍的私人信函,僅中華郵政公司及其受託者能以遞送為營業。

Q · 民營快遞可以幫我送私人信件嗎?

依郵政法第6條,一般人交寄的信函只有在「單件重量超過五百公克」或「單件資費超過基礎郵資十三倍」時,民營業者才能合法承攬;明信片、郵簡及門檻以下的信函都屬中華郵政專營。政府機關、公校、公法人、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交寄的信函則完全保留。國內外互寄的跨境文件不受此限。

白話解讀

很多人不知道,在台灣「送信」這門生意,法律只准一家做。第6條把明信片、郵簡、還有五百公克以下的一般信函,劃成中華郵政(及受其委託者)的專屬地盤,別人不准拿來當營業項目。這就是為什麼黑貓、宅配通幫你送包裹沒問題,但你不會看到民間公司專門幫人送私人信件。重點在那條界線:一般人交寄的信函,要單件超過五百公克、或單件資費超過基礎郵資十三倍,才輪得到民間業者插手;而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軍事單位交寄的信函,則完全保留給專營體系。跨境的國際信件是唯一的大例外,不受這條限制。運送業者也只能附送跟貨物有關的通知,不能順便幫人遞送這些文件。你若想做任何跟「文件遞送」沾上邊的生意,這條線踩到了,就是違法營業。

法律定性

郵政法第6條為信函專營條款,規定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其受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明信片、郵簡及特定信函為營業。其以重量五百公克、資費十三倍基礎郵資為門檻,將輕薄的私人信函市場保留給中華郵政,作為其履行普及服務的對價,並以跨境文件及運送業者附送貨物通知為例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營快遞能不能送信?

看重量和資費。一般人交寄信函須單件超過五百公克或資費超過基礎郵資十三倍,民營業者才能合法承攬。

Q2黑貓、宅配通為什麼只送包裹不送私人信件?

因為五百公克以下私人信函屬中華郵政專營,包裹市場才是開放競爭,這是郵政法第6條的紅線。

Q3送國際信件也受這條限制嗎?

不受。國內外互寄的跨境文件是郵政法第6條的明文例外,所以國際快遞送文件是合法的。

Q4我開貨運可以順便幫客戶帶信賺外快嗎?

不行。運送業者除了附送與貨物有關的通知外,不得遞送本條第一項的文件。

Q5公司寄大量帳單可以找民營業者嗎?

可以,但只有單件超過五百公克或資費超過基礎郵資十三倍的信函才合法外包,輕薄一般信函仍須走專營體系。

Q6政府機關的公文可以給民營送嗎?

不行。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交寄的信函完全保留給專營體系。

Q7違法送信會怎樣?

屬行政違規,主管機關交通部可依郵政法罰則裁處罰鍰並命停止,整個商業模式違法、前期投入恐泡湯。

Q8想創業做同城文件快遞合法嗎?

若送的是五百公克以下私人信函,這塊是專營禁區,做了即屬違法營業;改送門檻以上文件或包裹才合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中華郵政專營民營業者可承攬
明信片、郵簡是(無重量門檻)
一般人交寄信函(≤500g 且資費 ≤13 倍)
一般人交寄信函(>500g 或資費 >13 倍)
政府機關/公校/公營事業交寄信函是(完全保留)
國內外互寄跨境文件否(例外)
運送業者附送與貨物有關通知是(限與貨物有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郵便法第4条(事業の独占・信書の送達)
🇰🇷 韓國우편법 제2조(경영주체와 우편독점권)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信件寄递业务专营)
🇩🇪 德國ehem. § 51 PostG(Exklusivlizenz für Briefe, 2008 aufgehoben)
🇫🇷 法國Code des postes et des communications électroniques, art. L1–L2(service universel, monopole aboli en 2011)
🇺🇸 美國Private Express Statutes(39 U.S.C. §§ 601–606;18 U.S.C. §§ 1693–1699)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