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具有特殊之設計、構造、型式、用途或性能,本規則對其設備之規定未盡能適用時,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將有關圖說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轉航政機關專案核定替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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