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火警警報與偵測系統偵測器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能適用於海洋性氣候。 二、由開閉接觸點操作者,應為密閉接點式,其線路應能連續傳示損壞之發生。
在船舶設備規則第123條中,規定了自動火警警報與偵測系統偵測器的構造,其中包括能適用於海洋性氣候和開閉接觸點操作者應為密閉接點式的要求。舉例來說,根據船舶火災防護法規,對於船舶上的自動火警警報系統,偵測器應符合防水防潮的特性,以應對海洋性氣候的環境影響。同时,開閉接觸點應為密閉接點式,以確保在損壞情況下還能正常連續傳示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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