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式救生筏之構造,除第四十六條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 一、浮力以固有浮材為之,浮材採耐火材料或以耐火之覆蓋物保護之。 二、筏底能防止水之入侵,且具使搭乘者離開水面並予絕緣禦寒之功能。
這段文字是在說明船舶設備規則中的第48條,主要是針對硬式救生筏的構造做出規定。硬式救生筏必須使用固有浮材來提供浮力,並且浮材必須使用耐火材料或覆蓋物來保護。此外,筏底必須能夠防止水進入,同時也要能夠讓搭乘者遠離水面並保持溫暖。 舉個例子,如果一艘船在出海時發生意外,硬式救生筏就會派上用場。根據這個法規,硬式救生筏必須使用固有浮材來提供浮力,並且浮材必須使用耐火材料或覆蓋物來保護。此外,筏底必須能夠防止水進入,同時也要能夠讓搭乘者遠離水面並保持溫暖,這樣才能確保救生筏能夠有效地保護船上的人員。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