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 47-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吊桿式充氣式救生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懸掛吊鉤或吊筏索時,應承受下列之負荷: (一)在氣溫攝氏二十度正負三度,全部洩壓閥於不使用時,應能承受其滿載人員及屬具質量之四倍。 (二)在氣溫攝氏零下三十度,全部洩壓閥於可使用時,應能承受其滿載人員及屬具質量之一.一倍。 二、以下水設備下水之救生筏,其剛性容器應予繫牢,以防止該容器及配件墜落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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