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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 8 條
- 1.試驗主持人與試驗相關人員不得強迫或不當影響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之意願。
- 2.臨床試驗進行中,試驗主持人與試驗相關人員亦不得強迫或不當影響受試者繼續參與臨床試驗之意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8條的相關內容和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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