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 8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審查決定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試驗名稱。 二、試驗機構及試驗主持人。 三、所審查之資料及版本編號。 四、審查結果及其理由。 五、年、月、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