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職業訓練,以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提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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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職業訓練,以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提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明定本法制定之宗旨。 二、職業訓練為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主要途徑之一,且為配合技術發展,提高工作技能,可在工作者一生中不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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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定本法制定之宗旨。 二、職業訓練為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主要途徑之一,且為配合技術發展,提高工作技能,可在工作者一生中不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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