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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 第 11 條(技術生訓練之對象、職類及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技術生訓練,係事業機構為培養其基層技術人力,招收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國民,所實施之訓練。
  2. 技術生訓練之職類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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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tseng
9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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