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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 第 35 條(須僱用術士之業別及比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別之事業機構,應僱用一定比率之技術士;其業別及比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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