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 24 條
快速跳轉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經前處理至符合土壤處理標準,始得採行土壤處理。
深度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找到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4條的相關資料。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相關函釋 1 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