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16 條
- 1.依前條第二項公告之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以下簡稱責任業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製造業應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應按向海關申報進口量,於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十五日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並應委託金融機構收支保管;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2.前項輸入業於向海關申報進口量時,應同時申報容器材質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物品或容器規格等資料。
- 3.製造或輸入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之責任業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扣抵營業量、進口量或辦理退費。
- 4.第一項責任業者辦理登記、申報、繳費方式、流程、期限、扣抵、退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5.第一項之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所設之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依材質、容積、重量、對環境之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回收清除處理率、稽徵成本、基金財務狀況、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其他相關因素審議,並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 16 條規定責任業者須登記並按營業量或進口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外銷或不產生廢棄物者可扣抵退費。
Q · 我的產品全部外銷,為什麼還要繳回收清除處理費?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16 條第三項,製造或輸入之物品、包裝或容器,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者,責任業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出口報單、客戶使用聲明、密閉系統使用證明)扣抵營業量、進口量或辦理退費。關鍵在於扣抵不是預設的,必須主動申請,許多公司因不知此通道而長年多繳。
白話解讀
如果說第 15 條決定了「誰要扛責任」,那這條就是「責任怎麼變成現金」的計算公式。它告訴責任業者:登記、繳費、按營業量算錢、進入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製造業按當期營業量算,進口業按海關申報量算,每期營業稅申報後 15 天內繳清。費率不是隨便定的,由「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依據材質、容積、重量、環境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處理成本等十幾項因素審議。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三項的「扣抵」機制:你製造或進口的東西如果根本不會在台灣丟掉(例如外銷出去、密閉系統使用不產生廢棄物),可以憑證明文件扣抵或退費。很多公司不知道這個權利,每年多繳幾十萬到幾百萬。
法律定性
廢棄物清理法第 16 條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徵收條文,規範責任業者的登記、申報與繳費義務:製造業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按海關申報進口量計算回收清除處理費,並建立費率審議委員會與扣抵退費機制,是整個生產者延伸責任(EPR)資金流的核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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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們公司產品 100% 外銷,為什麼還要被算進回收費?▾
你不一定要繳。本條第三項規定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的部分可以扣抵或退費,但要主動準備出口報單、客戶使用聲明、密閉系統使用證明等文件申請。扣抵不是預設的,是要申請的,很多公司因財務不知道而每年多繳數十萬到數百萬,建議請會計師查近五年繳納紀錄追回退費。
Q2資源回收費率怎麼定的?為什麼不同產品收費差這麼多?▾
本條第五項規定費率由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依材質、容積、重量、對環境影響、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回收處理率、稽徵成本、基金財務狀況、回收獎勵金等因素審議。所以鋁罐和 PET 寶特瓶費率不同。實務上委員會會議紀錄是公開的,可至環境部網站搜尋查閱歷次調整理由,是業者掌握政策動向的情報來源。
Q3回收清除處理費什麼時候要繳?怎麼算?▾
繳費時程是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 15 日內。計費基礎要看身分:製造業按當期營業量(實體生產量)、輸入業按海關申報進口量計算,再乘上核定費率。實務上重點是按「實體量」不是按賣出金額算,做出來或運進來就要繳,賣不賣得掉是另一回事,這個誤解常讓新創公司現金流出問題。
Q4回收清除處理費怎麼算?▾
製造業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按海關申報進口量,乘上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核定的費率,按實體量計而非銷售金額。
Q5廢棄物清理法第 16 條是什麼?▾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徵收條文,規範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費與扣抵退費,是生產者延伸責任(EPR)資金流的核心。
Q6什麼是責任業者?▾
依第 15 條第二項公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的製造業與輸入業,需登記並繳費。
Q7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是什麼?▾
彙集回收清除處理費、委託金融機構收支保管,用於支付回收補貼與管理支出的專款基金。
Q8回收清除處理費怎麼繳?▾
先登記為責任業者 → 申報營業量或進口量 → 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 15 日內依費率繳入基金。
Q9外銷產品怎麼申請回收費退費?▾
檢具出口報單、客戶使用聲明、密閉系統使用證明等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扣抵營業量、進口量或退費。
Q10回收費沒繳會被罰多少?▾
依第 51 條按日連續處罰,逾期罰責累積;主動補繳通常較被稽查到輕並可主張減輕。
Q11怎麼證明產品不在國內廢棄?▾
以出口報單證明外銷、以客戶聲明或製程說明證明密閉系統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
Q12製造業 vs 輸入業 回收費算法差在哪?▾
製造業按當期營業量、輸入業按海關申報進口量,輸入業還須同時申報容器材質與指定規格資料。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aspect | manufacturer | importer |
|---|---|---|
| 計費基礎 | 當期營業量(實體生產量) | 海關申報進口量 |
| 附帶申報義務 | 無額外申報 | 須同時申報容器材質及指定規格資料 |
| 繳費時程 | 營業稅申報繳納後 15 日內 | 營業稅申報繳納後 15 日內 |
| 扣抵退費 | 外銷/不產生廢棄物部分可扣抵退費 | 外銷/不產生廢棄物部分可扣抵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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