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廢棄物清理法 第 36 條

  1. 1.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2. 2.前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要求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須符合環境部規定,並授權訂定設施標準辦法。

Q · 工廠廢棄物可以自己決定怎麼放、怎麼處理嗎?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與設施都必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的規定,第二項並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你被開的罰單多半引用那個標準,但違規的法源頭就是這條授權。

白話解讀

你工廠裡那一桶廢液要怎麼放、用什麼方式運出去、最後用什麼方法處理,不是「你覺得這樣可以就好」。第一項說:方法和設施必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第二項授權環境部訂定具體的標準辦法,這就是業界耳熟能詳的「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整部廢棄物清理法的執法骨幹,幾乎都建立在這個授權條文上。為什麼你必須認識它?因為被環保稽查時,稽查員開的罰單十之八九不是引用本條而是引用那個附屬標準。但你違反的源頭,就是這條。理解這條就理解了:法律授權給行政機關訂的「標準辦法」,效力上和法律一樣綁住你。

法律定性

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為授權性規範,要求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並於第二項授權訂定設施標準辦法,構成整部廢清法執行細節的母法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廢棄物清理法第 36 條是什麼?

授權條文,要求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符合環境部規定,並授權訂定設施標準辦法,是廢清法執法的母法基礎。

Q2事業廢棄物設施標準是什麼?

依本條第二項授權訂定的「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範各類事業廢棄物的設備與處理方法。

Q3什麼叫授權命令?

法律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本條第二項即屬之,效力等同法律拘束人民。

Q4第 36 條和罰則條文差在哪?

第 36 條是授權母法,實際裁罰依第 52 條與設施標準;你違規的源頭是 36 條,罰單條號常是設施標準。

Q5工廠怎麼確認符合設施標準?

盤點廢棄物種類 → 比對設施標準對應條文 → 補正缺口 → 建立自主檢核紀錄 → 確認申報與許可。

Q6稽查前該準備什麼?

依設施標準自主檢核並備齊貯存、清除、處理的設施與紀錄,證據齊全多能從重罰轉輕罰或限期改善。

Q7違反設施標準大概罰多少?

依廢清法第 52 條按情節裁罰並可限期改善,具體金額視違規態樣,建議查設施標準對應條文。

Q8申請清除處理許可要看哪條?

審查核心就是看設施與方法是否符合本條第二項授權的設施標準,沒過這關一切免談。

Q9設施標準 vs 法律本身哪個綁我?

兩個都綁。法律訂方向、授權命令訂細節,事業被兩層規範同時拘束,授權命令效力等同法律。

Q10小作坊 vs 大工廠適用差在哪?

都適用,差別只在標準寬嚴。小型修車廠、印刷廠一樣受規範,不是大廠專屬。

Q11本條 vs 土污法責任差在哪?

本條管設施標準合規,土污法管污染後整治。違反設施標準導致污染會銜接土污法整治責任。

Q12純放著沒處理算違規嗎?

算。貯存本身就受設施標準規範,「以前都這樣放」不等於符合現行標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廃棄物処理法)の処理基準委任規定
🇰🇷 韓國폐기물관리법(폐기물 처리기준 위임규정)
🇩🇪 德國Kreislaufwirtschaftsgesetz (KrWG) – Verordnungsermächtigung zu Abfallbehandlungsanforderungen
🇫🇷 法國Code de l'environnement, Livre V – dispositions réglementaires relatives aux déchets
🇺🇸 美國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 (RCRA), 42 U.S.C. §6921 (hazardous waste standards delegat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5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