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52 條
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規定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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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針對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違規,處六千元至三百萬元罰鍰,限期改善未完成者按次處罰,罰額無總額上限。
Q · 一般事業廢棄物隨便堆放或亂找人清運會被罰嗎?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事業就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若違反第28條第1項、第31條、第34條、第36條第1項、第39條等義務規定,處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者,按次處罰,沒有罰款總額上限。罰額高低取決於現場能否拿出清理計畫書、聯單與業者許可證。
白話解讀
你開一家小工廠、汽修店、餐飲廠或印刷廠。產出的廢油、廢溶劑、邊角料、污泥,這些就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你以為交給清潔隊或隨便找個業者載走就沒事?這條法律把這個「載走」拆解成四個動作:貯存(怎麼存放)、清除(怎麼運走)、處理(最終怎麼處置)、再利用(怎麼回收再用)。每一個動作都有規定,違反任何一條,罰鍰從六千元起跳,最高三百萬。而且這不是一次性的罰款,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後你沒改,按次再罰,沒有上限。很多老闆以為「我又不是化工廠,我這個是一般廢棄物」就掉以輕心。但「一般事業廢棄物」這個詞裡的「一般」不等於「沒事」,只是相對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分類詞。對你的錢包來說,這條一樣是地雷區。
法律定性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管理的核心處罰規定,將事業就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四個環節的全鏈條義務違反,統一以六千元至三百萬元罰鍰並輔以按次處罰機制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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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般事業廢棄物是什麼?▾
事業活動產生、不具毒性或感染性的廢棄物,如工廠廢塑料、廢紙、污泥,跟家庭垃圾走不同規則,自產生時起即受廢棄物清理法管制。
Q2廢清法52條罰多少?▾
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者按次處罰,無總額上限。
Q3找合法清運業者就不會被罰嗎?▾
不一定。本條是全鏈條責任,事業還要做清理計畫書、簽聯單追蹤流向,前段文件沒做好,業者後段出事照樣連帶受罰。
Q4按次處罰跟按日連續處罰差在哪?▾
按次是每次稽查發現未改善就是一次新處罰,可累積到天文數字,2016 年修法後對行為人比按日連續處罰更不利。
Q5一般事業廢棄物罰則 廢清法52條是什麼?▾
規範事業就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違規的處罰,罰六千至三百萬並可按次累加。
Q6一般事業廢棄物跟有害事業廢棄物差在哪?▾
一般指無毒性、無感染性(52條),有害指具毒性或感染性(53條罰更重、更易連動刑責)。
Q7什麼叫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指定公告事業就廢棄物產生、貯存、清除、處理流向所製作並送審的書面計畫,是稽查必查文件。
Q8按次處罰是什麼意思?▾
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時,主管機關每次稽查發現未改善即構成一次新處罰,無總額上限。
Q9一般事業廢棄物要怎麼合法清運?▾
查驗業者清除許可證並存檔、簽聯單追蹤流向、保留清理計畫書,全鏈條留證避免連帶受罰。
Q10收到限期改善通知書怎麼辦?▾
72 小時內書面回覆改善時程,依期完成並回報查驗,阻斷按次處罰累加。
Q11罰鍰金額怎麼算落在哪一端?▾
依行政罰法第18條審酌違規情節、所生影響、所得利益與配合態度,於六千至三百萬元間裁量。
Q12怎麼證明自己有依規定清運?▾
現場出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聯單存根、清運業者清除許可證影本三份文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icle_52 | article_53 |
|---|---|---|
| 廢棄物類別 | 一般事業廢棄物(無毒性、無感染性)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 罰鍰範圍 | 6,000 元至 300 萬元 | 6 萬元至 1,000 萬元 |
| 處罰加重機制 | 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按次處罰 | 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按次處罰,情節重大得移送停工停業 |
| 刑責連動 | 原則行政罰,涉非法棄置另觸刑責 | 更易連動第46條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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