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5 條
- 1.本法所稱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
- 2.執行機關應設專責單位,辦理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及廢棄物稽查工作。
- 3.執行機關應負責規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用地,並協同相關機關優先配合取得用地。
- 4.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之;在省轄市由省轄市環境保護局為之;在縣由鄉(鎮、市)公所負責回收、清除,由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處理,必要時,縣得委託鄉(鎮、市)公所執行處理工作。
-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前,縣環境保護局應依前項規定完成一般廢棄物工作調整,由縣環境保護局統一處理。
- 6.第二項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轄區內特殊需要,增訂其他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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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規定執行機關為直轄市、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縣的回收清除由鄉鎮市公所負責、處理由縣環保局負責。
Q · 大型垃圾、違規傾倒到底該找誰?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執行機關分三級:直轄市由市環保局、省轄市由市環保局、縣由鄉(鎮、市)公所負責回收清除、縣環保局負責處理。檢舉違規傾倒找執行機關的專責稽查單位(縣境通常打縣環保局稽查專線最快)。
白話解讀
政府收垃圾這件事,台灣其實沒有一個統一的窗口。同樣一袋垃圾,你住在台北它由市環保局處理;你住在新北也是市環保局;但你住在新竹縣的某個鄉,回收和清除是鄉公所負責,最後的處理才是縣環保局接手。這條法律把「誰負責什麼」寫得明明白白,但 99% 的人沒看過,所以遇到問題只會打 1999 賭運氣。第二項規定執行機關必須設「專責單位」辦稽查,這是你檢舉違規傾倒時案件真正去向的那個門。第三項更隱形:它授權執行機關規劃廢棄物處理用地,意思是政府可以決定哪塊地以後是垃圾轉運站。你家旁邊的鄰避設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這條法律生出來的。
法律定性
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所稱「執行機關」,指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負責設專責單位辦理一般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與稽查,並規劃處理用地;其分工因直轄市、省轄市、縣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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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大型家具、舊家電要清運,到底要找誰?▾
看你住哪。住直轄市找市環保局;住省轄市找市環保局;住縣的鄉鎮找戶籍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環保業務單位。依第5條第4項,縣的回收清除責任歸鄉鎮市公所。多數鄉公所有免費預約大型廢棄物清運,但要提前1-2週。
Q2鄰居違規亂丟垃圾或在公共空間傾倒,要去哪檢舉?▾
依第5條第2項,執行機關須設專責單位辦稽查。直轄市與市打1999接環保局稽查股;縣境最快是直接打縣環保局稽查專線。提供時間、地點、車牌越具體,移轉越快。部分縣市對檢舉設獎金,可參考第71-1條及地方自治條例。
Q3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的執行機關是誰?▾
直轄市政府環保局、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三級。
Q4執行機關和主管機關差在哪?▾
主管機關(第4條)管政策,執行機關(第5條)是第一線回收清除處理稽查。
Q5什麼是專責單位?▾
執行機關內依法設置、辦理回收清除處理與稽查的專責編制,是檢舉案件的去向。
Q6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誰決定?▾
中央主管機關訂基本項目,直轄市縣市得視需要增訂並報中央備查。
Q7大型廢棄物清運怎麼預約?▾
縣境打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環保業務、直轄市打市環保局,多數需提前1-2週。
Q8違規傾倒怎麼檢舉?▾
向執行機關專責稽查單位提供時間地點車牌,縣境打縣環保局稽查專線最快。
Q9檢舉違規傾倒有獎金嗎?▾
依第71-1條及地方自治條例,部分縣市設獎金,事前查當地辦法。
Q10怎麼確認家附近有無規劃廢棄物處理用地?▾
看執行機關依第5條第3項提報、納入都市計畫的用地規劃公展公告,不是看建商廣告。
Q11縣環保局 vs 鄉鎮市公所,垃圾找哪個?▾
回收清除找鄉鎮市公所,下游處理找縣環保局,打錯案件不建檔。
Q12直轄市 vs 縣,分工差在哪?▾
直轄市回收清除處理一條龍由市環保局;縣則拆給鄉鎮市公所與縣環保局。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層級 | 回收清除 | 處理 |
|---|---|---|
| 直轄市 | 市環境保護局 | 市環境保護局 |
| 省轄市(基隆/新竹市/嘉義市) | 市環境保護局 | 市環境保護局 |
| 縣 | 鄉(鎮、市)公所 | 縣環境保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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