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14 件
關鍵字命中14
112年憲判字第20號【日治時期私有土地經土地總登記程序登記為國有案】
112.12.29憲法判決
間經過為由,依民法消滅時效規定為時效完成之抗辯,不啻變相承認國家得透過土地總登記之程序,及消滅時效之抗辯,而無須踐行任何徵收或類似徵收之程序,即可剝奪人民之財產。【32】 況,國家
112年憲判字第11號【選舉幽靈人口案】
112.07.28憲法判決
進而延伸至「影響選舉之公平性及正確性」之結論,則不啻又回到不承認長期工作事實足以建立選舉區認同之出發點,只是立場之重申,尚不足採。至人民選前4個月始將戶籍從居家生活地遷至長期工作地
112年憲判字第8號【誹謗罪案(二)】
112.06.09憲法判決
言論內容之客觀、絕對真實性為抗辯,始得免受刑罰,不啻令媒體僅能於事過境遷,甚至已有司法定論時,始得為相關事件之報導。如此一來,恐將大幅度壓縮報導性言論自由之空間,並斲傷言論自由於民
會台字第12905號
105.09.14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交通因素限制騎樓使用為合憲,不啻使位階較低之法律凌駕於憲法所保障之財產權之上,不符法律之位階性,有牴觸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
會台字第11938號
104.02.06
漏稅行政罰之可能下,選擇其一較能承受之不利效果,不啻架空量能課稅原則,並違反租稅法律主義、授權明確性及法律保留原則。2、系爭函在法律無明文授權下,自行創設「營業人報繳自動確定制」,
會台字第11423號
104.02.06
持有及施用各類級毒品,分別詳細定有罰則,系爭判例不啻在文字字詞上,強加註解,賦予簡單之販賣(販入兼而賣出)一詞,另作難為人所理解之演繹「販賣,不以販入後復行賣出為必要」,縱國學大師
會台字第11937號
103.12.31
漏稅行政罰之可能下,選擇其一較能承受之不利效果,不啻架空量能課稅原則,並違反租稅法律主義、授權明確性及法律保留原則。2、系爭函在法律無明文授權下,自行創設「營業人報繳自動確定制」,
會台字第11895號
103.06.06
撤銷,並未賦予行政處分相對人於有請求撤銷之權利,不啻承認行政機關職權上之決定將凌駕於憲法之上,而有違反憲法最高性原則之虞;2、系爭規定二既經司法院釋字第六五八號解釋宣告違憲,就該號
釋字第702號【教師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而不得從事教職案】
101.07.27大法官解釋
尚無違背。 系爭規定二限制教師終身不得再任教職,不啻完全扼殺其改正之機會,對其人格發展之影響至鉅。倘行為人嗣後因已自省自新,而得重返教職,繼續貢獻所學,對受教學生與整體社會而言,實
會台字第10822號
101.07.27
,與經法院三級三審之確定判決於程序上有極大差異,不啻使債務人全無受公平審判之機會,更使支付命令淪為討債集團之利器,與憲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意旨有悖云云。惟查系爭支付命令關於聲請
釋字第590號
94.02.25大法官解釋
法官解釋之必要者,該訴訟程序已無從繼續進行,否則不啻容許法官適用依其確信違憲之法律而為裁判,致違反法治國家法官應依實質正當之法律為裁判之基本原則,自與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及第五七二號
釋字第534號
90.11.30大法官解釋
行使權利,此際原土地所有權人若不得聲請收回土地,不啻將此不利益歸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負擔,自應不妨礙收回權之行使。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第三項規定之適用,於上開意旨範圍內不生牴觸憲法問題。
釋字第452號
87.04.10大法官解釋
或雙方協議不成時,即須以其一方設定之住所為住所。不啻因性別暨該婚姻為嫁娶婚或招贅婚而於法律上為差別之規定,授與夫或贅夫之妻最後決定權。按人民有居住之自由,乃指人民有選擇其住所之自主
會台字第2559號
75.09.26
解釋,溯及既往,適用於本案,判命聲請人拆屋還地,不啻使典權內容歸於空洞,違反民法第七百五十七條物權法定主義之精紳。(二)聲請人以該判決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對之提起再審之訴,最高法院七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5 部
判決
2,249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40 件
函釋
76,182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