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事2021-12-30
近幾日高雄酒駕的新聞鋪天蓋地的席捲了各大新聞與社群媒體,網路上更是罵聲一片的譴責台灣對酒駕的罰則過輕,不過當然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加重刑責並不能解決問題,要解決酒駕問題應從其他層面著手。
究竟酒駕透過加重刑責是否可以解決問題,我整理出了以下資訊,方便大家做出屬於自己的判斷:
A. 酒駕立法與修法過程
台灣於1999年起,將酒駕列為公共危險罪範疇,後續也歷經了三次的修法加強刑度與處罰(2011、2013、2019),成罪門檻也跟著降低,目前與酒駕相關的刑罰與行政罰法規為:
《刑法185-3條》:
https://i.imgur.com/EhUuyf8.jpg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5條》:
https://i.imgur.com/d4ndxkg.jpg
B. 現行酒駕罰則:
刑罰:根據上述刑法185-3條的規定,如果是「未傷及人」的酒駕,可能被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20萬以下的罰金;若是「讓人重傷甚至死亡」的酒駕,則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罰:汽車駕駛人若為酒駕初犯,最高罰12萬元罰鍰。
2019年修法新增行政罰措施:如果與駕駛同車者明知駕駛喝酒卻未勸阻,也得負起連帶責任,處3,000元以下罰鍰。
C. 酒駕累犯處理方式
刑罰:最高可判至無期徒刑。
行政罰:汽車駕駛人若為酒駕累犯,第二次直接罰到上限12萬,第三次起每次加罰9萬,酒駕人所駕駛之汽機車也會被沒收保管、吊扣駕照,如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照會直接被吊銷,且終生不得再考。
2020年修法新增措施:酒駕累犯者須在汽機車上加裝酒精鎖,每次駕駛前需檢測酒精值後才可發動。
D. 台灣歷年酒駕案件及死亡人數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所提供的公開資料,近十年來台灣酒駕肇事件數大致呈減少趨勢,然截至今年九月底的資料顯示,案件數雖與去年同期差不多,但酒駕死亡人數卻整整多了去年13.7%(28人),共233人死亡,相當可觀。
https://i.imgur.com/zQYLFS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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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加重刑責的理由是什麼?
1. 正義:許多主張加重刑責的人會認為,會選擇酒駕、毀掉他人一生的人是「罪無可赦」的,本應受到相對的懲罰,所以若酒駕者害他人受傷或甚至死亡,也應該剝奪對酒駕者的自由,讓其感受到一樣的痛苦,才能使加害者罪有應得,另一方面,也能使被害者家屬感受到「公道」,安慰他們的心靈損失。
2. 預防犯罪:另一部分支持加重刑責的人認為,有酒駕前科者僅被罰款,罰責過輕,根本不痛不癢,即便有判刑,也可能關個幾年就能假釋,但這些人已有過酒駕的前例,再犯的可能性高,等同於社會的「未爆彈」,因此只有無期徒刑與死刑才能將惡人完全阻隔於社會,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3. 嚇阻:很多人選擇酒駕可能只是為了逞一時之方便(如前幾天宋少卿的案例),但若他張到這個方便的代價是鞭刑或死刑,再決定是否要酒駕時就會多想一下,避免悲劇發生。
🧐反對加重刑責的理由是什麼?
1. 重刑與降低犯罪無正相關:根據近年來犯罪學統計與研究結果,多顯示加重刑責與減少犯罪間並不存在正相關,且即便重型的確有效,與其相應需付出的代價相比,是「弊大於利」的做法。
嚴刑峻法有效是建立在罪犯是理性的前提下,犯罪者知道自己犯罪所帶來的好處遠比要付出的代價高上很多,才會犯下罪行,嚴刑峻法的目的就在於讓犯罪代價提高,高到大家承受不起後,想犯罪的動機(理論上)也就會相對的降低。
為什麼說是理論上呢?因為這個假設並沒有將人性與外在因素考慮進去,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犯罪前並不會理性的去設想相應的後果,更不知道會面臨何種刑責,甚至是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這麼倒霉剛好被抓到...此時,再重的刑責恐怕都沒辦法阻止酒駕發生的幾率。相反的,只會約束到那些本就奉公守法的公民,失去加重刑責的意義。
2. 重刑導致反效果:所有人都知道酒駕會害人害己,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大家都會知道要避免酒駕,但因為現實生活中的種種複雜原因,最後一定有人還是會選擇「酒駕」。
倘若現行法律規定是「酒駕者唯一死刑」,那酒駕當事人可能就會再被發現前畏罪潛逃,變成更麻煩的肇事逃逸。
3. 重刑之邊際效益遞減:從10年加重到20年,可能具有嚇阻作用,但若再從20年加重到無期徒刑,很多人可能就會選擇豁出去、甚至從事更危險的行為。即便能將酒駕犯罪人都抓捕到案,無期徒刑也會增加監獄的負擔、幾家其他犯人的教化資源,造成更大的社會成本。
4. 賠償:大部分酒駕造成傷亡案件的賠償金額都不小,若加害者長兼關在監獄中,一方面沒有穩定收入,另一方面,加害者出獄後也極有可能無法找到穩定工作,無法彌補受害者家屬損失,因此雖然看到加害者被施以重刑可能可以大快人心,但實際上可能無法達到減少酒駕發生的目的,甚至還會讓單一事件的傷害性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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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30
人權之下就算犯法
還是能找律師替自己辯護
一般律師為了符合職業道德
大部份不太會去追求黑白真相
如果酒駕撞死人要辯護的話
怎麼辯護才專業呢?
1. 你們一家四口不要一起出來不就不會大家都被撞
雞蛋放同一個籃子害我當事人被迫撞你全家
2. 酒駕必定神智不清 你都看到車子搖搖晃晃還不跑
你們全家也脫不了關係
3. 應注意而未注意
4. 板大獨特的見解
💬 時事2021-12-27
下午有打給當時的老闆 也很誠懇的請求對方可否 約個時間 出面和解
當時老闆勇氣很兇的 說 等吃傳單 沒什麼好和解的
請問各位版主 我還能怎麼做
第一次發生這種 竊盜案件 還有二位兒女要養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法扶也有詢問 我不符合資格…
剛滿18歲時 有詐欺罪 一科罰金3萬 緩刑兩年
目前22歲要23歲 想請教 這次竊盜罪行 讓我心裡有個底… 感恩 萬分感恩版主們! 也會記起這次教訓的 感恩謝謝你們給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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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27
事情由來是
12/14日在板橋工作 那棟大樓要磁卡才能上下樓
12/14 13:30業主在找磁扣 問我有無看到 我說沒有看到 15:00要下樓買材料 在門口旁有一張磁卡 我拿那張磁扣下樓買材料 15:06分左右回到工作地點 上樓磁卡與材料我放在一起 進門後我材料放在工具袋 繼續工作到下班 下班東西收拾 回家 回家整理工具才發現磁扣在我身上 因為當時下班我沒有儲存當然老闆電話 老闆的賴我也刪錯 因為只有做一天臨時工所以我沒留住老闆的賴
事後都有一隻電話號碼 一直打來給我 但是我沒有接 晚上10:00-11:30也會一直打 我老婆就把那支號碼封鎖 到至今 12/26號刑警來到我家說 有人告我竊盜 麻煩配合
卡片也有馬上交給刑警 跟配合警察做筆錄
這樣要如何跟對方談和解
開完庭在談和解 還是要在開庭前談和解 請求各位版主給我意見 第一次發生 這種事 情 有點緊張害怕😱….
💬 時事2021-12-24
想請問各位 法律有規定議員跟立委在審預算不能針對支出做建議,但為什麼很多民意代表都會說爭取老人年金、育兒津貼加碼等補助?照理不是不行嗎 還是兩者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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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22
https://i.imgur.com/H3Se99A.jpg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突襲,將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討論,讓國民黨團不滿大喊「國會史上最黑暗一天」。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都大歎為何連預算都不給審查?在野黨團原已磨刀霍霍,要就各部會預算嚴格把關,尤其被視為「大內宣」的各種政策行銷費用,如今卻遭「突襲」;曾銘宗怒轟,行政院在明年度總預算編列20億元做政策行銷,民進黨團打算就這樣把20億大內宣預算偷渡過去。
藏在大小金庫 合計逾553億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則指出,其實民進黨的大內宣預算不僅帳面上的政策行銷數字,還很多藏在各單位的大金庫、各基金的小金庫,例如觀光發展基金的行銷推廣費就高達25億7000多萬元。若把營業基金行銷費用、非營業基金行銷業務費用加起來,合計超過553億元,都是政府「愛怎麼用就怎麼用」,甚至可拿來做媒體採購。
民眾黨也將大內宣預算列為審查重點,邱臣遠說,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媒體政策業務費高達18.6億元,以及隱藏在各基金小金庫的行銷費用,黨團目前正在逐一盤點,若有使用不合理,將在朝野協商時提案凍結或刪除,盡全力嚴格把關。
馬文君質疑 護航國防預算
民眾黨團幹事長蔡壁如也說,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遭逕付二讀,這是史無前例的一次,黨團五位委員正在各自盤點相關預算案,將會在朝野協商時發表意見及提案。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認為,國防預算不能草率審查,民進黨明年的軍費預算,把特別預算加進來就高達4600億,比馬政府還高。她更懷疑,民進黨急著把預算逕付二讀,就是為了護航國防預算過關,因為現在國防預算對民進黨來說是重中之重。
曾銘宗也指出,因應疫情緣故,各部會根本難以出訪考察,但是各部會還是編相當多的差旅費,這些都必須刪減。此外,表現不好的部會首長,如斷交8國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行政不中立的NCC主委陳耀祥跟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其特別費都應該做刪減,象徵性刪減1元示警也好。而促轉會、人權會實際運作成效不彰,其經費也應該被有所刪減。
時代力量黨團則認為要刪、要審的預算案多不勝數,但現在民進黨用逕付二讀的方式剝奪討論的機會跟空間,根本是開惡例。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5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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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20
中共近期要求全國兒童接種中共病毒(Covid-19)疫苗,引發民眾不滿。北京市一名75歲老人因此起訴中共國家衛健委,但法院拒絕受理。
這名慕姓老人在網上公布的多份文件截圖顯示,老人11月5日填寫《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寫明因為當局要求全國3-12歲兒童接種疫苗,所以要求國家衛健委公布疫情爆發到現在,3-12歲兒童確診、住院、危重和死亡的病例數。
國家衛健委11月12日回覆的「告知書」稱,這個數據是需要「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
11月23日,老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國家衛健委,要求其必須公開上述數據。
起訴書指,當局要求兒童接種疫苗,是涉及全國1億多兒童和3億多家長的大事,實施這種政策必須要有充分的事實依據。當局要求兒童接種實驗性疫苗,如果沒有掌握相關的最基本數據,就說明該政策嚴重缺乏事實證據;如果掌握相關數據卻拒絕公開,也是錯誤的。
此前11月5日,老人同時填寫了另一份「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衛健委公開給3-12歲兒童接種疫苗的法律依據。衛健委11月10日回覆,該申請屬於「信訪、投訴、舉報」活動,因此「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11月25日,老人提出第二項起訴稱,政府施政必須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支持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國家衛健委拒絕公開法律依據是錯誤的。
不過,老人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後,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老人到法院詢問時,接待人員回覆不能立案。老人詢問不立案的理由,對方稱,就是不能立案,沒有任何理由。
中共國產疫苗被指效力低下。媒體和社交網絡的消息顯示,各地接種疫苗後死亡案例不斷,但當局都歸結為「偶合症」。
根據官方說法,偶合症(偶合反應)是指疫苗接種過程中,受種者正好處在一個疾病的潛伏期或者發病的前期,疫苗接種後巧合發病。因此,民眾因「偶合症」去世,官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完蛋又要多一個人被懷念了...
https://www.ntdtv.com/b5/2021/12/09/a103289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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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17
https://i.imgur.com/tj1z75n.jpg
你有搭過這樣的捷運嗎?
你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車廂嗎?
沒錯,今天的主題就是呼應國民親自參與審判過程的「國民法官制」。
幾經周折的國民法官新制將於2023年正式上路,台南高院也在本月14日舉行了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藉由擬真演練,共享上訴審及相關程序操作經驗,探討國民法官法在上訴審有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及解決方法。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什麼是「國民法官制」。
1. 為什麼會有國民法官制度?
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之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 故制定「國民法官法」。
2. 國民法官需要符合什麼資格?
年滿23歲,完成國民教育的國民,在該地院轄區居住四個月以上,都有機會被選任為候選國民法官!
3. 國民法官制跟陪審制差在哪?
陪審制是由1位法官任審判長,陪審團可以由9或12人組成,獨立於法官之外,自行討論、認定被告到底有沒有犯罪事實,法官不參與討論,只負責決定如果有罪,要判多重,以及陪審員年齡下調至18歲;國民法官制度屬於參審制,由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由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討論被告有沒有罪及要判多重。
4. 怎麼樣的人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有被褫奪公權、或是受免、撤、休、停職處分中的公務員,或是人身自由依法受拘束、刑案在身尚未確定、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判刑確定等情形。另外,特定職業,包括各級官員、民意代表和黨工、現役軍人、警察與法律專業人士等,也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5. 我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嗎?
在校學生、身體不舒服、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教師、70歲以上長者、被告一定範圍內的親屬、發生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者、有看護或養育親屬之需求者、因生活、工作、家庭上之重大需要難以執行職務者等情形可拒絕參加。
6. 擔任國民法官有薪水可以拿嗎?
依規定,國民法官可向公司申請公假,也可跟法院拿每日津貼2,500元。
7. 國民法官都會參與哪些案件?
最輕本刑10年以上之重罪
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
除外: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8. 審判流程是怎麼進行呢?
廢話不多說,直接上圖
https://i.imgur.com/0LP3pmc.jpg
如何才能決定被告有罪呢?
6位國民法官+3位專業法官,決定被告有罪需達總票數2/3以上,也就是至少六票同意,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都須有人投同意。
9. 如何確定判刑輕重?
量刑(死刑以外):須有5票以上同意
死刑:須6票以上同意
一樣是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皆須有人投下同意票
最後也想問問大家對國民法官制度的看法!感謝各位看到這邊~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hotissue/
附上司法院製作的國民法官小遊戲,讓各位法律人能夠在遊玩的同時了解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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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1-12-1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60036
https://i.imgur.com/EYeMezq.png
台南高分院今天舉行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上午進行審理程序,藉由擬真演練,共享上訴審及相關程序操作經驗,探討國民法官法在上訴審有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及解決方法,以迎接國民法官法新制上路。
模擬案信是以嘉義地方法院家暴殺人案件為基礎,擔任模擬法庭合議庭的成員為審判長法官蔡庭宜、陪席法官蔡川富、受命法官林坤志,辯護人由台南高分院公設辯護人簡松柏擔任,蒞庭檢察官為台南高分檢檢察官章京文擔任。評論員邀請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擔任。
模擬案件內容為被告與被害人為夫妻,被告因被害人 沈迷酗酒及賭博,兩人經常發生爭吵,在一次發爭吵後,被告持菜刀在住處朝被害人前額、頸部砍殺、割殺,致被害人休克死亡。
第一審判處被告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上訴,以案發當日被害人酗酒且出言辱罵被告,被告因此才持刀殺害其配偶,被告事後又以菜刀砍殺自己,並喝下清潔劑自殺,依被告案發當天情形,原判決未適用刑法第59條規減輕其刑,應有不當等為由;檢察官則未上訴。
台南高分院指出,模擬法庭測試在新制的架構上,被告只對第一審判決量刑提起上訴,檢察官則未提起上訴,辯護人在準備程序中聲請對被告作精神鑑定,主張在第一審時未主張的被告在案發時有刑法第19條第2項精神耗弱情形。
檢察官在第一審未爭執被告自首,在準備程序中則聲請傳喚承辦警員等人,主張被告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後年就要開始推行國民法官制了
大家覺得國民法官會不會淪為橡皮圖章呢?
又或者
如果被抽中當國民法官能不能拒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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