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錦源
法官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國 96 年 6 月 – 111 年 10 月
方錦源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方錦源,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法官(民國 96 年 6 月 – 111 年 10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7 筆(民國 96 至 115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大法庭裁定「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 3826 號 刑事裁定」(提及 6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5 年 8 月 5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聲明異議、聲請觀察勒戒
- 公開判決
- 17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6–115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7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方錦源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方錦源法官的 18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4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0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0 筆
- 交通6 筆
- 金融犯罪1 筆
- 公共危險1 筆
方錦源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方錦源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2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19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發回更審1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方錦源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方錦源法官共有 17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9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方錦源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方錦源法官共有 17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5年度上訴字第896號公共危險上訴駁回
-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855號詐欺等金上訴駁回
- 115年度上易字第27號恐嚇取財上易駁回
- 111年度抗字第288號聲請發還扣押物抗駁回
- 111年度抗字第38號延長羈押等抗駁回
- 110年度抗字第253號聲請再審抗駁回
- 110年度抗字第253號聲請再審抗駁回
- 110年度抗字第253號聲請再審抗駁回
- 110年度毒抗字第251號聲請觀察勒戒毒抗發回更審
- 110年度毒抗字第220號聲請觀察勒戒毒抗駁回
- 110年度毒抗字第164號聲請觀察勒戒毒抗駁回
- 110年度毒抗字第120號聲請觀察勒戒毒抗駁回
- 98年度交抗字第492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8年度交抗字第340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8年度交抗字第195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7年度交聲字第952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7年度交聲字第952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7年度交抗字第541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7年度交抗字第185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
- 96年度交抗字第113號聲明異議交抗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