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延村
法官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民國 96 年 7 月 – 96 年 12 月
歷任: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
劉延村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劉延村,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法官(民國 96 年 7 月 – 96 年 12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26 筆(民國 90 至 96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96 年 12 月 26 日。
- 在哪個法院
-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共 4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叛亂
- 公開判決
- 26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0–9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26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劉延村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劉延村法官的 22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6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3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3 筆
- 毒品5 筆
- 詐欺1 筆
- 殺人1 筆
- 重大刑案1 筆
- 竊盜1 筆
劉延村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劉延村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5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19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發回更審3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廢棄原判2 筆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原告勝訴1 筆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程序裁定1 筆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劉延村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劉延村法官共有 26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9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劉延村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劉延村法官共有 26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九五號殺人等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九六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九九號常業詐欺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九七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九八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八六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廢棄原判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八九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八八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重覆字第二號妨害性自主罪台重覆程序裁定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八七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七七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七八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七0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七一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四號殺人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一號叛亂等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三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七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台覆廢棄原判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八號偽造文書台覆駁回
- 九十六年度台覆字第六五號叛亂台覆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