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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1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2 月 08 日

法官蔡玉琪

聲請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曾翊豪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曾翊豪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曾翊豪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本院更正後之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㈠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㈡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㈢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且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679號解釋意旨參照)。再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故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自不得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之總和,否則即屬違背法令(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127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本院等先後判處如附表所揭之有期徒刑確定在案,此有附表所示各該判決書網路列印資料、判決書正本、判決書影本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中附表編號1至4、6至17所示之罪刑係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附表編號5所示之罪刑係得易科罰金之刑,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始得就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刑與得易科罰金之罪刑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而本件業經受刑人於民國111年12月27日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刑,有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受刑人定執行刑或易科罰金意願回覆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7頁),依同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本件自得依檢察官之聲請就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刑與得易科罰金之罪刑,併合定其應執行刑之裁定。是本院審核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17所示之罪,均係於附表編號1所示判決確定日期前為之,核與首揭規定並無不合,並審酌附表所示各有期徒刑中之最長期(有期徒刑1年6月)、本院前就被告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4罪部分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附表編號10所示之2罪部分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附表編號15所示之5罪部分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6月)、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前就被告所犯如附表編號12至14所示之9罪部分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加計被告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9、11、16、17所示之罪刑期(有期徒刑10月、1年4月、1年2月、5月、1年3月、1年5月、1年4月、1年3月、1年6月、1年4月、1年4月)之總和(計算式:4年+10月+1年4月+1年2月+5月+1年3月+1年5月+1年4月+1年3月+2年+1年6月+6年+4年6月+1年4月+1年4月=29年8月)等,再衡以本件受刑人犯罪類型多為詐欺罪,犯罪時間接近且手法相似,並考量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為內涵之內部性界限,及經徵詢後其對於本件定應執行刑所表示之意見(見本院卷第293頁)等綜合為整體評價後,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刑,雖得易科罰金,惟經與如附表編號1至4、6至17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他罪併合處罰之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是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附此敘明。

五、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8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蔡玉琪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8   日

書記官 李念純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共4次)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07年間中旬至 107年11月18日 107年10月1日 107年10月9日至 107年10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2174號等 基隆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556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93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竹地院 臺灣高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 195、239、264號 108年度上訴字 第2238號 108年度訴字 第991號  判決日期 108年4月30日 108年9月19日 108年12月1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竹地院 臺灣高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 195、239、264號 108年度上訴字 第2238號 108年度訴字 第99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8年5月23日 (撤回上訴) 108年10月14日 108年12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新竹地檢108年度執助字第1059號(自111.11.21至     112.9.20)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097號 (自112.9.21至    114.1.20)   新竹地檢108年度執他字第911號 (自118.5.23至    111.11.20) (羈押183日)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妨害自由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間某時 許至107年10月3日 107年11月14日 107年11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161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227號 南投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92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南投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 第623號 109年度竹簡字 第179號 108年度訴字 第276號  判決日期 108年12月26日 109年2月15日 109年3月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南投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 第623號 109年度竹簡字 第179號 108年度訴字 第276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9年1月13日 109年3月18日 109年4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是 否 備註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825號   (自114.1.21  至115.3.20)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00號  (自116.6.21 至116.11.20)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助字第374號   (自115.3.21  至116.6.20)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23日至 107年11月2日 107年10月29日至 107年11月2日 107年10月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930號等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930號等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6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 第582號 108年度訴字 第759號 108年度訴字 第723號  判決日期 109年4月29日 108年11月25日 109年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 第582號 108年度訴字 第759號 108年度訴字 第723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9年6月2日(以辦案進行簿記載為準) 109年1月5日 109年6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916號 (本件僅核發1年5月執行指揮書)     (自124.11.21至126.4.20)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457號  (自127.10.21 至129.1.20)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共2次)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①107年11月14日 至107年11月16日 ②107年11月20日 至107年11月21日 107年10月12日 107年10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926號等 新竹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46號等 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558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嘉義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 第433、679號 109年度訴字 第204、296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判決日期 109年5月22日 109年5月27日 109年6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嘉義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 第433、679號 109年度訴字 第204、296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9年6月26日 109年7月13日 109年8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553號  (自126.4.21 至127.10.20) 附表編號12-14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645號  (自116.11.21 至118.11.20)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助字第823號  (自118.11.21 至124.11.20)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共6次) 有期徒刑1年5月 (共2次) 有期徒刑1年6月 (共5次) 犯罪日期  107年10月8日 107年10月9日 107年10月26日 107年11月2日 107年11月16日 107年10月8日 107年10月9日 107年9月12日至 107年10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558號等 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558號等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6970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109年度訴字 第205號  判決日期 109年6月24日 109年6月24日 110年1月1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108年度原訴字 第5號 109年度訴字 第20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09年8月4日 109年8月4日 110年2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附表編號12-14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助字第823號     (自118.11.21至124.11.20)  新竹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23號   (自129.1.21  至133.7.20) 
編號  16 17  罪名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07年9月間某時許 至107年11月14日 107年9月8日至 107年9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7832號 新竹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90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 第297號 110年度訴字 第342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1年5月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 第297號 110年度訴字 第342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12月1日 111年6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備註  新竹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4號  (自133.7.21 至134.11.20) 新竹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179號  (自134.11.21   至136.3.20)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1號於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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