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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67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3 月 29 日

法官許永煌黃美文雷淑雯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陳明煌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度執聲字第19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明煌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明煌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應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42罪,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聲請書誤載部分更正如附表所示),且如附表編號2至26所示之罪均為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裁判確定前所犯,此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上開刑事判決等件在卷可稽。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3、15至25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均得易科罰金,附表編號14、26所示之刑則不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原不得合併定應執行刑。然受刑人業已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41罪合併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定刑聲請切結書1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9至20頁),合於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4、6、8、10至13、15、16、18至25所示34罪,分別為竊盜罪及竊盜未遂罪;如附表編號7、9、14所示3罪,則均為加重竊盜罪;如附表編號1、3所示2罪,均為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各其等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及所侵害法益均相似,彼此間之責任非難重複程度甚高,而如附表編號5、17、26所示3罪,則分別為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持有第一級毒品罪及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槍枝罪,其等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及所侵害法益均,與被告所犯其他罪均不相同,責任非難重複程度不高,參酌受刑人犯如附表編號1至25所示41罪,曾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確定等情,並考量受刑人於民國000年0月00日出具之「定刑聲請切結書」上記載「對於定刑的意見:因受刑人癌症三期,且案件中許多都是替人頂罪,懇請能應(應為「因」之誤載)受刑人所犯都是輕罪而定刑能符合比例原則,讓受刑人對人生尚存希望。」等語(見本院卷第20頁)後,就其所犯之罪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比例等原則,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許永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法 官 黃美文

                  法 官 雷淑雯

書記官 林立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 竊盜 施用第一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8/10/31 108/10/17 108/12/13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毒偵字第498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2233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毒偵字第9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訴字第411號 109年簡字第1887號 109年審簡字第1052號  判決日期 109/5/7 109/5/25 109/6/02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訴字第411號 109年簡字第1887號 109年審簡字第1052號  確定日期 109/6/10 109/6/25 109/7/7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9768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8772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482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行使變造特種文書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8/10/12 108/10/12 108/09/14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3808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3808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4523號、109年偵字第162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1599號 109年審簡字第1599號 109年審簡字第646號  判決日期 109/7/31 109/7/31 109/7/31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1599號 109年審簡字第1599號 109年審簡字第646號  確定日期 109/9/1 109/9/1 109/9/1 備            註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5499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5499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681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加重竊盜 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未遂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8/12/8 108/11/10 108/10/25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4523號、109年偵字第1620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3749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801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646號 109年桃簡字第804號 109年審簡字第663號  判決日期 109/7/31 109/8/4 109/7/31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646號 109年桃簡字第804號 109年審簡字第663號  確定日期 109/9/1 109/9/1 109/9/9 備            註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681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5166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3362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8/11/9 108/7/16 108/7/17 108/8/4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12732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1724、12083、12084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1724、12083、1208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簡字第4439號 109年審簡字第683號 109年審簡字第683號  判決日期 109/8/06 109/8/24 109/8/24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簡字第4439號 109年審簡字第683號 109年審簡字第683號  確定日期 109/9/11 109/9/22 109/9/22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4087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5175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5175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竊盜 結夥三人侵入住宅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犯   罪  日   期  108/10/20 108/10/20 108/10/28(2次)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425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34321號、109年偵字第12036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285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桃簡字第2333號 109年審易字第1856號 109年審簡字第764號  判決日期 109/9/09 109/11/30 109/12/14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桃簡字第2333號 109年審易字第1856號 109年審簡字第764號  確定日期 109/10/19 110/1/6 110/1/12 備            註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9491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426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820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竊盜 持有第一級毒品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6次) 犯   罪  日   期  108/10/28(2次) 108/10/21 108/7/16(2次) 108/7/21(2次) 108/12/15 108/12/23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2855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毒偵字第6190、6596號、109年偵字第7882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266號、109年度偵緝字第323、324、325、326、327、32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764號 110年審簡字第71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判決日期 109/12/14 110/3/2 110/3/31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審簡字第764號 110年審簡字第71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確定日期 110/1/12 110/4/2 110/5/18 備            註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820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582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732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6次)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8/7/14 108/7/16(2次) 108/7/21 108/7/24 108/8/15 108/7/16(2次)  108/10/5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266號、109年度偵緝字第323、324、325、326、327、328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266號、109年度偵緝字第323、324、325、326、327、328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725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109年簡字第3335號  判決日期 110/3/31 110/3/31 110/4/16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110年簡字第615號 109年簡字第3335號  確定日期 110/5/18 110/5/18 110/5/20 備            註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732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732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773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未遂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2次) 犯   罪  日   期  108/8/5 108/10/24 108/10/8 108/10/28 108/11/21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3934、17089、17314、17826號、109年偵字第3285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3934、17089、17314、17826號、109年偵字第3285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偵字第13934、17089、17314、17826號、109年偵字第328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判決日期 109/9/29 109/9/29 109/9/29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109年度審簡字第771號  確定日期 109/11/06 109/11/6 109/11/6 備            註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355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355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355號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編            號  25 26 (本欄空白) 罪            名  竊盜 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 (本欄空白)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新臺幣8萬元 (本欄空白) 犯   罪  日   期  108/12/18 108/12/18至108/12/25 (本欄空白)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18731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偵字第1191號 (本欄空白)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本欄空白)  案    號 109年簡字第5174號 110年上訴字第1486號 (本欄空白)  判決日期 109/11/30 111/5/18 (本欄空白)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本欄空白)  案    號 109年簡字第5174號 110年上訴字第1486號 (本欄空白)  確定日期 110/1/08 111/6/28 (本欄空白) 備            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74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197號 (本欄空白)   編號1至25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67號於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