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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657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30 日

法官簡伶潔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李啓瑞

住嘉義市○區○○里○○街000巷00號之00五樓0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字第15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李啓瑞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伍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李啓瑞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惟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院字第2702號解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44號解釋及第679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可資參照)。故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若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㈠受刑人李啓瑞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8、至號所示之罪不得易科罰金,而附表編號9至、至號所示之罪則得易科罰金,依照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2項之規定,除非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否則上開各罪應不得併合處罰,而使受刑人喪失易科罰金之利益。惟受刑人就附表所示各罪,業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此有受刑人出具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張在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聲請人之聲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㈡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而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如附表編號9至所示之罪,前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度聲字第33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9月、有期徒刑6月,受刑人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抗字第682號抗告駁回確定;如附表編號至、編號至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7月確定,此有附表所示各罪之刑事判決、刑事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憑,揆諸前揭說明,本院就附表編號1至8、9至、至、至所示之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外,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所定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9月、6月、1年4月、7月加計後之總和,即5年2月。茲聲請人以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定其應執行刑,經核與前述規定及裁判要旨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衡酌罪責相當原則及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具體審酌受刑人如附表所示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關係、各該行為之行為方式、危害情況、彼此間之時間與空間關係、偶發性、各別刑罰規範之目的、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輕重罪間體系之平衡、所犯數罪反應出之行為人人格特性及犯罪傾向、加重效益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總體情狀,於不逾越內外部界限之範圍內,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至原合於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得易科罰金之罪,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併處罰之結果,自亦不得易科罰金,無須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李啓瑞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0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簡伶潔

書記官 高士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10月1日 108年3月19日 108年3月19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8年度偵字第11775、12425號 108年度偵字第11775、12425號 108年度偵字第11775、12425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判決日期 109年3月24日 109年3月24日 109年3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確定日期 109年4月28日 109年4月28日 109年4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①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079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079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079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6月21日晚間至翌日上午6時間之某時 108年9月8日2時55分 105年6月21日晚間至翌日上午6時間之某時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判決日期 109年5月27日 109年5月27日 109年5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確定日期 109年6月30日  109年6月30日 109年6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2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2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2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9月8日3時24分 108年9月8日5時 108年3月19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108年度偵字第11775、12425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判決日期 109年5月27日 109年5月27日 109年3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確定日期 109年6月30日 109年6月30日 109年4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             註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2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2號 ②編號1至8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9月 ①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080號 ②編號9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月
編             號                                      罪             名            竊盜          詐欺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3月19日 108年9月8日3時40分 108年7月6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8年度偵字第11775、12425號 108年度偵字第11474號、109年度偵字第397號 109年度偵字第514、56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判決日期 109年3月24日 109年5月27日 110年5月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120號 109年度易字第60、358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確定日期 109年4月28日  109年6月30日 110年6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             註  ①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080號 ②編號9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月 ①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3903號 ②編號9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月 ①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49號 ②編號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
編             號             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10月9日 108年11月21日 108年10月9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9年度偵字第514、568號 109年度偵字第514、568號 109年度偵字第514、56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判決日期 110年5月6日 110年5月6日 110年5月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確定日期 110年6月8日 110年6月8日 110年6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             註  ①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49號 ②編號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 ①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49號 ②編號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 ①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50號 ②編號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月
編             號                    (以下空白)  罪             名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11月21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機    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案    號 109年度偵字第514、56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判決日期 110年5月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緝字第1、2號    確定日期 110年6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備             註  ①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50號 ②編號至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657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