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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然而法律既然規定公務員「或」公權力,顯然此處所指之公權力並非指公務員行使之公權力而言,否則不必將公務員及公權力併列而可擇一主張。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然而法律既然規定公務員「或」公權力,顯然此處所指之公權力並非指公務員行使之公權力而言,否則不必將公務員及公權力併列而可擇一主張。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國字第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八年度判字第五四一號行政判決預覽 ↗
在該事件中,因公權力行使不當,促成「暴民」遷怒無辜,打死朱彭年之果,其慘死係對公權力之殉難,亦是公權力之犧牲品,公權力應對其有所撫慰。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一五八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判決以暴民既非公務員或執行公權力者,則李明仁顯非受公務員或執行公權力者之侵害,自不適用該條例之規定。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一五八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判決以暴民既非公務員或執行公權力者,則李明仁顯非受公務員或執行公權力者之侵害,自不適用該條例之規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國簡上字第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按「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新店簡易庭103年度店國簡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公權力依法得以行政契約方式執行,然其公權力授與之目的,在於與受授權人建立公法之法律關係,並使其如同行政機關對外行使公權力,執行行政任務。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七九號行政判決預覽 ↗
茲說明如後:㈠條文中先有「人民」,再有「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依一般人可理解之語意,此處之「人民」顯然是指受治安公權力統治的對象,不包含正在行使治安公權力的公務員。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八十七年度判字第一七九號行政判決預覽 ↗
茲說明如後:㈠條文中先有「人民」,再有「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依一般人可理解之語意,此處之「人民」顯然是指受治安公權力統治的對象,不包含正在行使治安公權力的公務員。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國字第一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按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又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臺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南國簡字第三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按「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重國字第3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則以:(一)按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國字第一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之執行人員既係協助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執行其停止供電處分,並非以被告之名義獨立行使公權力,是被告自非屬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而僅屬行政助手,自無行使公權力可言;況被告縱屬本件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字第9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國字第二五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五、行為人是否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按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國家賠償法第四條定有明文。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3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105年1月30日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採尿時起 字第4873號、本院 回溯120小時內某時(不含公權力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3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105年1月30日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採尿時起 字第4873號、本院 回溯120小時內某時(不含公權力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3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105年1月30日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採尿時起 字第4873號、本院 回溯120小時內某時(不含公權力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3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105年1月30日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採尿時起 字第4873號、本院 回溯120小時內某時(不含公權力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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