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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度抗字第12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抗告人乃向原法院提起請求撫卹金訴訟,詎原法院認定為公法事件,裁定移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原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年度補字第247號民事裁定預覽 ↗
至於是否具備農田水利會會員之資格,既已由法律明確規定其要件,則此項資格之有無,亦應屬公法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簡抗字第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其應代繳之差額,尚非稅法上核課,並非公法事件,乃屬明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簡抗字第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原審以本件屬公法事件無審判權為由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訴,顯然有誤,爰依法提起抗告等語。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912號行政裁定預覽 ↗
三、抗告意旨略謂:私校教師與私校存在私法關係,但私校教師與國家也存在公法關係,法律規定事項不必然就是公法事件,同理私法契約規定事項也不必然就不是公法事件,不能以私法契約來證明非公法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75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本件兩造均為政府機關,且係因國有土地之撥用而涉訟,應屬公法事件,原告復主張於本件屬公法事件之情形下,其請求權為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則本件自應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裁字第01604號行政裁定預覽 ↗
(二)就有關徵收補償款金額之爭執,係屬公法事件,人民得對之提起行政訴訟,則就徵收補償款有無從權利即利息請求權之爭執,應認亦屬公法事件,應無不許提起行政訴訟之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3243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㈡、本院受理後,認為系爭申購事件應屬公法事件,經詢問兩造對於系爭申購事件屬於公法事件或私法事件之意見,原告亦認屬公法事件,有聲請大法官解釋之必要,且不同意本院審理系爭申購事件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568號行政裁定預覽 ↗
本件係因系爭土地徵收作業錯誤,致未闢成道路之公法事件所衍生之事件,二者互為因果,應屬公法事件,實不應割裂判斷其性質,且倘系爭土地已因徵收作為道路使用,則抗告人所有2筆土地即非袋地
斗六簡易庭108年度六小字第114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本件原告係依志願士兵不適服役賠償辦法第3條之規定,請求被告賠償新台幣90,213元,經核依該規定之請求,係基於公法上原因關係之金錢請求,屬於公法事件。
臺北簡易庭108年度北司調字第926號民事判決預覽 ↗
查聲請人之聲請意旨係請求相對人依法行政,其法律關係之性質乃公法事件,非屬民事事件。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2987號行政裁定預覽 ↗
故抗告人所為本件應屬公法事件之主張,核屬其一己意見,並無可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勞訴字第288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異議意旨略以:本件當事人間進用事件是公法事件,應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辦理,本院認應以臺灣高等法院為受訴法院,與上開規定不符云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453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原告亦未就有何公法法規予以規範為公法事件,或被告經行政機關授與公權力之行使,有何具體事實之主張,核屬私人與私人間之侵權行為爭訟,應屬民事爭議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抗字第1010號民事裁定預覽 ↗
日台財產北桃二字第0000000000號函,屬於桃園分處依行政權之作用所為單方行政行為,抗告人並因而產生應排除系爭土地地上物及繳納新臺幣(下同)890多萬元之負擔,故本事件應屬公法事件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裁字第00762號行政裁定預覽 ↗
㈢本件涉及私法之民法第224條於公法事件如何適用,應具有法律見解原則重要性,請將原判決廢棄改判云云。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34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因原告為公務機關,且自來水為獨佔事業,是雙方間爭執為公法事件等等。遂向本院起訴,請求判決被告應就原告之申請案作成准予變更之處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二五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之規定,仍須視事件性質而將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或調解方案,並非一律為公法事件,自不因原告前已踐行申訴程序,即當然認系爭採購爭議為公法事件。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3713號行政判決預覽 ↗
次按若雖具公法性質,但法律已明確規定其歸屬於其他審判權時,不因行政訴訟改制擴張訴訟種類,而成為行政法院管轄之公法事件,例如選舉無效事件、當選無效事件(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裁字第一六三二號行政判決預覽 ↗
之規定,仍須視事件性質而將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或調解方案,並非一律為公法事件,自不因抗告人前已踐行申訴程序,即當然認系爭採購爭議為公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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