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度原易字第18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又為何敢收下該撤回告訴狀,並進而行使該撤回告訴狀?亦證證人林榆井係因被告教唆而竊取撤回告訴狀,竊取目的就是要將撤回告訴狀交給被告使用。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383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復經核對此29份告訴狀及原審所製附表一(前案)、附表二(本案)各編號後,堪認分別為原審所製附表一及附表二其中部份告訴狀,故而本件另於附表一及附表二中以「本件起訴書所述之曾智忠告訴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自字第一五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爭告訴狀),於九十三年三月五日在台北市,連同被告之聲明書交予乙○○加以散布,乙○○嗣將告訴狀交予其訴訟代理人,而在美國加州地方法院第十法庭中提出作為另案指訴自訴人犯罪之證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六四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訊據被告丁○○雖坦承於右揭聲請撤回告訴狀上簽伊自己名字,並於右記時地將該撤回告訴狀交給同案被告甲○○簽名及捺指印後,渠二人一同至本院將該撤回告訴狀持交本院收發室之事實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八十九年度上訴字第七一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告訴狀係以蔡明鴻為告訴人,而被告僅為代理人,並非告訴人,此由告訴狀第一頁當事人欄之記載目明,且觀諸告訴狀之意旨,除理由第四段中僅敘述刑事組長甲○○以其不具管轄權及釣魚不犯法為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4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12098號 0000公司 )、複代理人李穎甄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偵卷第五頁參見),堪信為真實;次查:該告訴狀係以乙○○為告訴人,而被告僅為代理人,並非告訴人,此由告訴狀第一頁當事人欄之記載自明,且觀諸權告訴狀之意旨,除理由第四段中僅敘述刑事組長甲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4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日以代理人台灣唐朝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子為) 8271號 謝素雲 名義提出刑事告訴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76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嗣經承辦檢察官將上開刑事撤回告訴狀及和解書正本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經比對結果確認上開刑事撤回告訴狀及和解書上甲○○簽名處之指紋共三枚與該局檔存之甲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4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對」、「(法官問:你第1次去跟被告談本件告訴狀的時候,被告有跟你講說這份告訴狀要收多少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6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證人甲○○僅授權被告代撰告訴狀,而未同意由被告書寫撤回告訴狀之事實,業據證人甲○○先於檢察官訊問時證:被告未經其同意而寫撤回告訴狀,亦不知有此情事等語(詳他卷㈡19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嘉小字第830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㈢、原告也向律師公會申訴,而被告竟對律師公會謊稱原告沒有提供系爭刑事告訴狀給被告,事實上刑事告訴狀就是被告在民事案件閱卷後提供給原告,足認被告明知該刑事告訴狀的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6年度上訴字第112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符合的段落是表格內容,開啟全文檢視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審易字第69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可認告訴人之用意在於表示該撤回告訴狀上告訴人資料之相關欄位及日期均係其親自填寫,則被告4人陳稱該聲請撤回告訴狀係由告訴人親自簽立等語,堪信屬實。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訴字第140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經查,原審判決雖認為被告2人張貼其對告訴人提告之告訴狀(以下分稱附表一告訴狀、附表二告訴狀)中固然有告訴人的地址,但該地址對於「蘆竹健康樂活協會」LINE群組(下稱上開群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1132號刑事判決預覽 ↗
再者證人雖一再自陳該告訴狀上之簽名係其所為,惟該告訴狀上「乙○○」之簽名之筆順、筆劃、力道及轉折等特徵,核與該告訴狀內容之文字一致,顯見係由撰狀之人所為,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15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上開刑事撤回告訴狀及和解書上被告簽名處之指印,經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比對結果確認上開刑事撤回告訴狀及和解書上被告簽名處之指紋共三枚與該局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57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事告訴狀之告證1之LINE紀錄第39頁他卷一第73頁33106年11月26日30,000刑事告訴狀之告證1之LINE紀錄第40-43頁他卷一第74-77頁刑事告訴狀之附件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72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告訴狀附表1編號38,LINE對話內容編號13(他卷第73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緝字第一四О號刑事判決預覽 ↗
○之同意,撤回告訴狀上之印文亦係乙○○自行蓋用印章所為,另因遞狀時日期有誤,伊始在撤回告訴狀捺上自己指印二枚,並未偽造撤回告訴狀云云。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