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

第 66 次修法(108.02.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804600140 號令、內政部台內團字第 10800052430 號令會銜增訂發布「智慧安防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立法總說明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智慧安防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總說明(108.02.12 修正)》 為協助安防產業發展,進行產業升級、創新研發,提升產品與服務品質及應用範圍,爰依臺灣安全設備及服務產業協會之提議增訂「智慧安防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