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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

第 68 次修法(112.08.27)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1251030870 號令、內政部台內團字第 11200398290 號令會銜增訂發布「電子製造設備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立法總說明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電子製造設備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總說明(112.08.28 修正)》 基於電子設備產業持續精進,為應業界實際發展需要,爰依社團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之提議增訂「電子製造設備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