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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裁處時應依裁處時之裁罰基準辦理
裁處溢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案件之行政處分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 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得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
裁處溢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案件之行政處分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 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得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事業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應取得工廠登記證,其未取得工廠登記證經查核屬實,則原據以核發排放許可證乙節,已構成違法之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得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撤銷之,但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但書規定要件者,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其失效日期
關於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核發(86)汐建字第797號建造執照,因逾期未申報開工執照作廢,起造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向台灣省政府提訴願經作成決定,決定書後段由「原處分機關報請內政部核示後另為處分」乙案,復請 查照。
一、環保法令之限期改善處分經上級機關以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後,並命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原處分機關依法另為通知限期改善之處分,其期限之起始日期應視其撤銷原因及違反法令事實決定。決定原則如下
廢/停 違反環保法規移送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應屬原處分機關權責
原處分機關依判決重為之查核應屬另一復查程序
原處分機關依判決重為之查核應屬另一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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