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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政府採購法第102條所定申訴期限疑義
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將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情形,得否適用或類推適用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5年執行期間
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規定提出申訴之廠商請求償付申訴規費之疑義
關於依約終止契約之原廠商,未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前,如參加機關辦理該重行招標標案投標並得標時,該案後續履約管理權利義務之疑義。
政府採購法第102條執行疑義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時,應注意不得有故意擇期刊登,以不利於該廠商參與特定採購為目的之意圖
主旨:關於貴府函詢,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將拒絕往來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時,依該廠商類別通知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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