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字第908號判決
,因細故與江建樺發生口角爭執,詎竟於同日19時30分許,撥打臉書網路電話,向江建樺恫稱:「嘴巴不要那麼邱(臺語,諧音),穩死的」等語,以此加害江建樺生命、身體之事恐嚇江建樺
沙鹿簡易庭101年度沙簡字第424號判決
嗣經江建樺發覺失竊報警處理,經警循線追查,因而查獲上情。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9633號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7年度司促字第1963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江建樺相對人即債務人温少華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6748號判決
應補正之事項:請具狀釋明債務人究為「江建樺」抑或為「江裕祥」?並請提出其最新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8011號判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7年度司促字第8011號債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昭陽債務人江建樺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一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1176號判決
(他1215卷第16至17頁、第22頁),被告張騰鈞於警詢中亦表示無意見(偵8144卷第16至17頁),而告訴人陳玟錤、告訴人江建樺就竊取物品數量未能明確之部分,應依罪疑有利被告而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六七號判決
嗣後江文和將系爭房屋贈與予被上訴人二人及上訴人之子江丞偉以及江建樺,計四人分別共有,江文和與上訴人所訂之租賃契約對於系爭房屋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於江文和過世後,被上訴人乃向上訴人表示其等之租金應調
彰化簡易庭104年度彰簡字第605號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104年度彰簡字第605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童兆勤上列原告與被告陳金鎮、柯莊茶花之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彰化簡易庭104年度彰簡更字第3號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104年度彰簡更字第3號原告黃永隆訴訟代理人黃義芳被告尤東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12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
彰化簡易庭104年度彰簡聲字第21號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104年度彰簡聲字第21號聲請人尚昱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原名為尚昱資產鑑定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献章
彰化簡易庭104年度彰簡調字第479號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104年度彰簡調字第479號聲請人即原告黃金萬上列聲請人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