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296號民事判決
115年度訴字第296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温妍媛被告江竹芸即江維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115年度訴字第296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温妍媛被告江竹芸即江維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施懷被告本執設計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義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㈡異議人就訴訟費10,062元部分,業陳明係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780號清償借款事件第一審裁判費6,500元及本院96年度執字第18438號執行費4,742元,並提出臺灣高雄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鳳補字第320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佳曉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林秀華發支付命令,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鳳補字第333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唐葳珆發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474號原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財育訴訟代理人李宗益上列原告與被告林俊賢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高智邦李玲玲被告蘇艾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李建德被告江秉嶧江定榮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1994號原告吳世偉被告張凱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執事聲字第82號異議人郭真豪相對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代理人周自謙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115年度訴字第1285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林鶴原被告蔡承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黃義雄被告岡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楊明麟被告陳美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林奇儒、廖瑞安被告台北小棧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元慶被告馬士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李建德被告劉澤宇(原名劉俊偉)劉麗玲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原告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被告王憶樺王育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訴字第814號原告何百騏被告潘君烈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鳳補字第319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佳曉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鄭蕎羚即李湘羚之繼承
年度板補字第1146號原告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宋耀明訴訟代理人杭立強被告張文忠上列原告與被告張文忠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重小字第1279號原告張勝南上列原告與被告李姿燕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被告住所或居所
倘認被告陳志淵受有該100萬元具有法律上之原因,被告陳怡全明知其與原告、彭鳳銀約定清償借款之方式係支票到期後,原告及被告陳怡全分別將借款數額匯至支票發票人帳戶,由彭鳳銀兌現以清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