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四六六號民事判決
南投縣政府縱無權出租系爭土地,被上訴人亦應負表見代理之責,伊仍有租賃權,並非無權占有。
南投縣政府縱無權出租系爭土地,被上訴人亦應負表見代理之責,伊仍有租賃權,並非無權占有。
又倘本院認上開消費借貸契約,係丙○○無權代理被告所為,本件亦有表見代理之適用。
,自應負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前段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工地之訂貨向被上訴人查證,復未向被上訴人提出另訂書面契約之要求,上訴人就其誤認千佶公司為有權代理,殊非善意而無過失,兩造就系爭P12工地之預拌混凝土並未訂立買賣契約,亦難令被上訴人負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按「富貴世家」,係由甲○○與李仁鴻共同出資與地主合建,此有雙方所書立之合夥契約書附卷可稽,甲○○毋論在名義上有無受僱於名有公司,但既為合夥人並兼任工地主任,而乙○○為公司會計,依民法表見代理之規定
是依被告之抗辯,顯有表示原告明知蕭怡明為無權代理,惟未為反對之表示,而有承認該離職效力之意,應認被告已就本件之辭職提出表見代理之抗辯。
如無,則被告公司是否應負表見代理之本人責任?
本件是否有表見代理,而上訴人是否應負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㈢本件若系爭契約成立,違約金是否過高應再予酌減?
之規定,被上訴人自應負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據此,足徵上訴人係以自己之行為表示授與李文發代理權,使用其名義下單及簽發估價單及發票,難謂本件無表見代理之事實。
㈡被告乙○○於締結上開保證協議書時是否具被告鳳山公司法定代理人之身份、或有表見代理之情形?
則票據行為當然亦可成立表見代理。
原告就其形諸於外之行為,自應負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表見代理之責任。
故自不得因原告曾開立以被告為買受人之統一發票,遽認定被告有以代表權授權予丁○○之表徵,而應負擔表見代理責任。
況原告於本院審理時自承其係於收受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後,始得知證人李秋貴前開證詞,是原告自難據以主張被告就原告與古玉龍本件買賣交易過程中對外有表見代理之表徵,
借據上之連帶保證人欄上,事後復未進行對保,或告知系爭借款保證行為,以驗證確為被告本人之行為,即逕於各項借款借據上偽填完成對保手續之記錄,是原告自不得援引民法第169絛規定,令被告負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借據上之連帶保證人欄上,事後復未進行對保,或告知系爭借款保證行為,以驗證確為被告本人之行為,即逕於各項借款借據上偽填完成對保手續之記錄,是原告自不得援引民法第169絛規定,令被告負表見代理之授權人責任
○既依約將上開廠地所擔保之債權及抵押權轉讓予橋頭寶公司,並提出相關文件供橋頭寶公司憑辦,依上開契約規定,橋頭寶公司因此支付之款項亦可扣抵作為買賣價款一部(或可主張表見代理
授權人之責任,為此,本於兩造間之上開契約約定及表見代理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㈡訴外人蔡坤極非表見代理人,應由被上訴人舉證蔡坤極為表見代理,否則蔡坤極即屬無權代理,在未經本人承認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