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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3 條(省自治法與立法權)

  1. 1.省自治法應包含左列各款: 一 省設省議會,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 二 省設省政府,置省長一人。省長由省民選舉之。 三 省與縣之關係。
  2. 2.屬於省之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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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憲法第113條規範省自治法應含省議會、省長民選與省立法權,但1998年精省後依增修條文第9條停止適用。

Q · 憲法第113條規定的省議會、民選省長還存在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13條,省自治法原應規範省議會(議員民選)、省政府(省長民選)、省與縣關係及省立法權。但1997年第四次修憲後,增修條文第9條第3項明文停止本條適用,省議會改為省諮議會(總統任命)、省長改為派任、省立法權消滅,省自治權限完全凍結。本條因此成為台灣憲政史上「實到虛」的代表案例。

白話解讀

這條規定省自治法必須包含哪些東西:省議會(議員民選)、省政府(省長民選)、省與縣的關係,以及省的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使。讀起來像一套完整的地方政府藍圖。但這整套藍圖從民國 86 年精省後就被收進抽屜。增修條文第 9 條規定省政府改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長改派不選、省議會改為省諮議會且成員由總統任命。你現在看到的「省」,跟本條想像的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學這條的意義不在於它現在怎麼運作,而在於看懂台灣憲政史上「省」這個層級從實到虛的過程。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113條為省自治制度的組織性規範,規定省自治法應包含四大要素:省議會(議員民選)、省政府(省長民選)、省與縣關係及省立法權,是憲法本文設計地方自治團體的核心架構,但自1998年精省後依增修條文第9條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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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省議會和省諮議會有什麼不同?

差很遠。省議會是憲法本文設計,議員民選、有立法權,是自治機關。省諮議會是精省後的產物,成員由總統任命,只有諮詢功能,沒有立法權。名字只差一個字,性質完全不同。

Q2既然省已經虛級化,為什麼憲法本文還保留這條?

因為台灣採「修憲」而非「制憲」,憲法本文原則上不動,只透過增修條文停止特定條文的適用。這是一種保留歷史與現實並存的技巧。本條形式上仍在憲法本文,只是被增修條文第9條停止適用。

Q3憲法第113條是什麼?

規定省自治法應包含省議會、省長民選、省與縣關係及省立法權四大要素,是憲法本文設計省級自治的核心條文,但已停止適用。

Q4省自治法是什麼?

依憲法本文應由省民代表大會制定、規範省級自治團體組織與權限之基本法,類似聯邦制中邦的根本法,1998年精省後未制定即停止適用。

Q5精省是什麼?

1997年第四次修憲將省級自治團體虛級化的憲政變革,省政府改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長改派任、省立法權消滅,1998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Q6什麼是省諮議會?

精省後取代省議會的機構,成員由總統任命、僅有諮詢功能、無立法權,名稱與省議會只差一字但性質完全不同。

Q7怎麼分辨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何者適用?

讀憲法第113條時必須同步比對增修條文第9條第3項。增修條文明文停止適用的條文,本文僅保留歷史意義,現實運作以增修條文為準。

Q8國考申論題怎麼答憲法113條?

三段論:第一段寫本條原始設計四要素;第二段寫1997修憲與增修條文第9條凍結;第三段寫釋字467號精省後省之公法人地位變遷。

Q9現在地方自治依據哪部法律?

依地方制度法(精省後立法),僅規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三級。省級已虛級化,不再是地方自治團體。

Q10怎麼查精省立法歷程?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沿革,並對照1997年7月國民大會議事錄、釋字第467號解釋全文。

Q11省議會 vs 省諮議會差在哪?

省議會:議員民選、有立法權、是自治機關;省諮議會:總統任命、僅諮詢功能、無立法權。名字一字之差,性質完全不同,是國考常考點。

Q12憲法本文 vs 增修條文 該以哪個為準?

現實運作以增修條文為準。本條形式上仍在憲法本文,但實質效力被增修條文第9條停止。台灣憲法獨有的雙層結構。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beforeafter
憲法本文(第113條)省議會:議員民選、有立法權、是自治機關省諮議會:總統任命、僅諮詢功能、無立法權
省長由省民選舉產生,是省政府首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是派出機關主管
省自治法依本條須制定,規範省級自治依增修條文第9條停止適用,未制定
省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使,可制定省法規已消滅,立法權集中於中央立法院
地方制度層級三級制:中央—省—縣/市二級制:中央—直轄市/縣市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國憲法第92-95條(地方公共団体の組織及運営に関する事項)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117-118조(지방자치단체의 자치권 및 지방의회)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95-111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區域自治)
🇩🇪 德國Grundgesetz Art. 28 Abs. 2(kommunale Selbstverwaltungsgarantie)+ Art. 30, 70(Länderkompetenz)
🇫🇷 法國Constitution française art. 72(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 et libre administration)
🇺🇸 美國U.S. Const. Tenth Amendment(reserved powers)+ Article IV § 4(guarantee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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