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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28 條(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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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準用縣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128 條僅以「市準用縣之規定」七字,確立市的憲法地位完全比照縣處理,市長民選、市議會、市自治法皆有憲法依據。

Q · 你住的市,市長為什麼能選?憲法上的依據在哪一條?

憲法第 128 條:市準用縣之規定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28 條,市準用縣之規定,市的憲法地位、自治架構(市長民選、市議會組織、市自治法、市規章效力、市民參政權)全部比照憲法第 121 至 127 條的縣規定處理。本條讓憲法保持精簡,再由地方制度法填入直轄市與一般市的細部差異。

深度解讀

這條只有七個字,但這七個字撐起了台灣所有市政府的憲法地位。它說「市」這個行政層級,所有憲法上的安排都比照「縣」處理。為什麼這很重要?因為如果沒有這條,市的存在就會變成憲法上的孤兒:市長能不能民選?市議會要怎麼組成?市的自治範圍有多大?這些問題都會陷入無法可循的困境。這種「準用」的立法技巧看起來偷懶,實則精妙:與其為縣和市各寫一套規定,不如讓市直接套用縣的制度,再由地方制度法去處理兩者的細部差異。你現在住的市,市長能夠被你選出來、市政府有獨立預算、市議會可以審查市長,源頭都在這短短七個字。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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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憲法第 128 條規定:「市準用縣之規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憲法第 1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華民國憲法第 12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