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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31 條(競選公開原則)

本憲法所規定各種選舉之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憲法第 131 條規定各種選舉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確立民主選舉程序透明的最低標準,禁止秘密推派。

Q · 同額競選只有一個候選人,這樣算違憲嗎?

依憲法第 131 條,公開競選的核心是「程序公開、登記制度開放、可被公開檢視」,不是「必須有對手」。同額競選只代表沒人來登記競爭,是政治現實問題,不是憲法違反。實務上里長層級常見此狀況,行政法院多次認定屬合法範疇。

白話解讀

這條只有一句話: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聽起來像廢話,對吧?現在每到選舉季節滿街旗海、電視辯論、政見發表會,哪個候選人不是公開競選?但這條存在的理由,是為了禁止它的反面,秘密競選、指定接班、黨內密室協商產生候選人。這是把「民主」的定義釘在憲法層級的一顆釘子。它確認了一件事:在台灣,不能有候選人躲在幕後靠人脈運作上台,必須把自己攤在選民面前被檢視。這條也是為什麼「同額競選」(只有一個候選人沒對手)在台灣會被認為怪怪的,雖然合法,但它違反了「競選」這個詞的精神:沒有對手怎麼叫競?這條的價值不在於它管了什麼,而在於它定義了民主這場遊戲的最低標準。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131 條為選舉程序透明度的基礎規範,規定本憲法所定各種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必須公開競選,禁止秘密推派、黨內密室指定,確立民主選舉「可被公開檢視」的最低憲法標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憲法 131 條是什麼?

規定各種選舉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的憲法條款,是民主程序透明的最低標準

Q2公開競選的「公開」是什麼意思?

登記制度開放 + 政見可被檢視 + 競選不被阻止,不是強制候選人高調行銷

Q3同額競選違反公開競選原則嗎?

不違反。沒人來登記是政治現實,不是憲法違反

Q4黨內初選必須公開嗎?

不必須。本條管正式公職人員選舉,不管黨內提名

Q5候選人能拒絕公開辯論嗎?

能。本條要求是「可被檢視」不是「必須高調」

Q6違反公開競選原則的後果是什麼?

選舉無效之訴,或行政訴訟撤銷選舉結果

Q7競選與罷免的關係是什麼?

罷免依憲法 133 條,是選舉的反向制度,同樣須程序公開

Q8公辦政見發表會是憲法強制的嗎?

本條未強制,但選罷法第 45 條配套要求中選會辦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scenariofeatureconstitutional_status
公開競選登記公開、政見公開、可被檢視完全合憲
同額競選只有 1 人登記、程序仍公開合憲但政治上爭議
秘密指定接班幕後推派、無公開競選程序違反 131 條
拒絕公開辯論候選人主動選擇低調合憲(政治判斷不違憲)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第 15 条(公務員選定罷免權與普通選舉保障)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24조(선거권)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34 條(年滿 18 歲公民選舉權,惟競選機制不同於民主憲政體系)
🇩🇪 德國Grundgesetz Art. 38 Abs. 1(allgemein, unmittelbar, frei, gleich und geheim 五大選舉原則)
🇫🇷 法國Constitution Art. 3(le suffrage est universel, égal et secret)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icle I Section 4 + 17th Amendment(選舉時間、地點與方式之公開規範)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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