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135 條(內地生活習慣特殊國代之選舉)
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代表名額及選舉,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憲法第135條為制憲時保留給蒙、藏、疆等邊疆少數民族的國代特別名額授權條款,現因國民大會廢除而凍結。
Q · 憲法第135條到底在規範什麼?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35條,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1946年制憲語境下指蒙古、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少數民族)的國民大會代表名額與選舉方式,授權以法律另定。因國民大會已於2005年第七次修憲廢除(增修條文第1條),本條失去具體適用對象,是典型的凍結條款,但形式上仍保留於憲法本文中作為制憲歷史見證。
白話解讀
這條可能是整部憲法裡最容易被跳過的條文之一,但它藏著一段非常特殊的歷史。「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在 1946 年的語境下,指的是蒙古、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制憲者意識到這些地區的人口結構、文化習慣、地理條件都和其他省份不同,如果用統一的選舉制度,他們的代表性會被稀釋到幾乎看不見。所以在憲法本文中保留了一條彈性條款:這些地區的國民代表名額和選舉方式,由立法另訂。今天這條在台灣的現實意義幾乎歸零,因為國民大會已經廢除,台灣也沒有這條所指的「邊疆地區」。但它作為憲法歷史的見證留著,提醒我們:一部憲法的設計,永遠帶著它誕生時代的印記。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135條為制憲時針對邊疆少數民族(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區)國民大會代表名額及選舉方式所設的授權條款,明定相關辦法以法律另定。本條因國民大會於2005年廢除而實質凍結,現為憲法本文中保留的歷史性條款。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憲法第135條是什麼?▾
為制憲時保留給邊疆少數民族(蒙、藏、疆等)的國民大會代表特別名額授權條款,授權以法律訂定辦法。
Q2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是指誰?▾
1946年制憲語境下指蒙古、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不是台灣原住民。
Q3憲法第135條跟原住民立委有關嗎?▾
沒有直接關係。原住民立委依據是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本條指的是邊疆少數民族。
Q4憲法第135條今天還有效嗎?▾
形式上仍在憲法本文中,但因國民大會於2005年廢除(增修條文第1條),已實質凍結。
Q5為什麼凍結的條文不直接刪除?▾
刪除憲法本文需修憲程序成本極高,台灣採增修條文模式維持本文完整性。
Q6邊疆代表名額有沒有實際法律訂定過?▾
民國36年立法院曾制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後隨國大廢除而失效。
Q7憲法第135條跟第134條婦女名額有什麼關係?▾
兩條都屬於名額保障設計,反映制憲者對特定群體代表性的關注,但保障對象不同。
Q8司法考試會考憲法第135條嗎?▾
純粹考條文內容機率低,但作為「凍結條款」「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關係」的例題經常出現。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本條(憲法本文135) | 增修條文第4條 | 增修條文第1條 |
|---|---|---|---|
| 適用對象 | 1946制憲語境下的蒙古、西藏、新疆等邊疆少數民族 | 台灣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3人立委) | 廢除國民大會本身 |
| 保障機制 | 授權以法律另訂代表名額與選舉辦法 | 憲法層級直接保障立委席次 | 選舉制度由國代制轉為直接民主 |
| 現行效力 | 實質凍結(國大廢除後失去適用對象) | 現行有效 | 現行有效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