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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46 條(發展農業)

國家應運用科學技術,以興修水利,增進地力,改善農業環境,規劃土地利用,開發農業資源,促成農業之工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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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憲法第 146 條規定國家應運用科技興修水利、改善農業環境、促成農業工業化,為農業政策的憲法義務基礎。

Q · 憲法為什麼要寫一條專門講農業?

依憲法第 146 條,國家「應」運用科技興修水利、改善農業環境、促成農業工業化。這個「應」字是命令句,把農業從一個產業層級拉升為國家憲法義務。所有農業補貼、農地農用限制、農田水利會公務化、智慧農業政策的合憲性基礎都在此條,與第 143 條土地政策、第 153 條農民保護形成基本國策三角支撐。

白話解讀

這條看起來像一句口號:國家要用科技興修水利、改善農業、促成農業工業化。但它藏著一個你可能沒想過的事:在中華民國憲法裡,農業不是「一個產業」,而是被特別點名、國家有憲法級義務去扶持的對象。這個設計讓你今天看到的所有農業補貼、農地重劃、農田水利會改制、農業科技園區、農產品外銷輔導,全都有了憲法依據。它同時也解釋了一個長期爭議:為什麼農地政策永遠比工業用地政策更被保護?為什麼農民健保、老農津貼的待遇跟一般勞工不一樣?因為憲法本身就把農業放在特別的位置。知道這條的人,在參與任何土地、農業、環境的公共討論時,都比別人多一張底牌。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146 條為基本國策中發展農業之核心條款,課予國家積極作為義務,要求運用科學技術興修水利、增進地力、改善農業環境、規劃土地利用、開發農業資源並促成農業工業化,性質上為「方針規定」,不直接賦予人民請求權,但成為審查農業立法合憲性與政府不作為的憲法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憲法第 146 條規定什麼?

課予國家發展農業之憲法義務,含興修水利、改善農業環境、開發農業資源、促成農業工業化六項作為。

Q2農業補貼的憲法依據在哪?

在憲法第 146 條「國家應運用科學技術改善農業環境」,配合第 145 條獎勵生產事業形成補貼正當性基礎。

Q3農地為什麼受到嚴格管制?

因為憲法第 146 條(發展農業)配合第 143 條(土地政策),把農業放在憲法級保護位置。

Q4民眾可以依憲法第 146 條告政府嗎?

本條為方針規定,不直接賦予請求權,但可作為違憲審查或政府不作為訴訟之憲法依據。

Q5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合憲嗎?

支持方主張本條要求國家興修水利,公務化為落實憲法義務之手段,憲法法庭傾向肯認。

Q6怎麼引用憲法第 146 條主張權利?

個案中先連結到具體下位法(農業發展條例、農田水利法),再用本條作為合憲性論據強化。

Q7本條跟增修條文第 10 條差在哪?

本條偏農業生產與水利,增修第 10 條補充環境永續、水資源、原住民農業文化,是現代化版本。

Q8智慧農業政策有憲法依據嗎?

有。本條明文「國家應運用科學技術」即包含當代資通訊、無人機、農業物聯網等技術應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labelscope性質請求權
憲法第 146 條農業生產面(水利、地力、土地利用、農業工業化)基本國策方針規定無直接請求權
憲法第 143 條土地政策(地權平均、漲價歸公)基本國策原則無直接請求權
憲法第 153 條勞工及農民身分保護基本國策方針規定無直接請求權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現代化補充(水資源、環境、原民農業)基本國策補充無直接請求權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韓國大韓民國憲法第 121 條(耕者有其田原則、農地法制)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8 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第 18 條(國家發展農業)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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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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