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160 條(基本教育與補習教育)
- 1.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
- 2.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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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160 條規定 6-12 歲學齡兒童受基本教育免學費,貧苦者政府供書;逾齡未受教者受補習教育免學費並供書。
Q · 憲法第 160 條到底保障了什麼?
憲法第 160 條建立雙層免費教育保障:第一項規定 6 至 12 歲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第二項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書籍亦由政府供給。學費的免除範圍是「學費」二字本身,代辦費、家長會費等非學費項目仍可依規定收取。
白話解讀
你可能從沒想過「免學費」這三個字是寫在憲法裡的。不是教育部的政策,不是立法院哪一屆通過的法案,是憲法直接給你的承諾。這代表什麼?代表任何政府想對六到十二歲的國民教育收學費,不是修法就能改,是要動憲法。這是最高等級的保障。更少人注意到的是第二項:已經過了學齡、小時候沒唸過書的人,政府也要提供免費補習教育,連書籍都要給。這條不只照顧小孩,它照顧的是每一個「曾經被漏掉」的人。如果你家長輩因為早年家貧沒讀過書,這條憲法條文給他一個國家層級的再學習權利,而不是社會福利的施捨。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160 條為基本教育與補習教育的免費保障條款,將兒童基本教育與成人補習教育免納學費的義務從政策層級升格至憲法層級,貧苦者並由政府供給書籍,是台灣教育權體系的核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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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憲法第 160 條規定什麼?▾
6-12 歲基本教育免學費,逾齡未受教者免費受補習教育,貧苦者政府供書。
Q2免學費包含哪些費用?▾
僅限「學費」本身,代辦費、家長會費、營養午餐費、課後安親費不在保障範圍。
Q3成年人沒讀過書還能受免費教育嗎?▾
可以,憲法第 160 條第二項明定逾齡未受基本教育者一律免費受補習教育,書籍政府供給。
Q4新住民可以申請補習教育嗎?▾
可以,符合「逾齡未受基本教育」要件即可,識字班屬本條第二項範圍。
Q5自學在家政府還會補助嗎?▾
依教育基本法和各縣市實驗教育條例可申請教科書補助、評量支援,憲法第 160 條為上位依據。
Q6憲法第 160 條跟第 21 條有什麼關係?▾
第 21 條規範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誰要受、誰要供),第 160 條規範免費(怎麼供),兩條互為配套。
Q7貧苦者如何證明可獲書籍補助?▾
向學校或地方教育局申請,依社會福利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認定標準辦理。
Q8私立學校收學費違憲嗎?▾
不違憲。憲法第 160 條主要規範公立基本教育,私立學校另依私立學校法收費。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first_paragraph | second_paragraph |
|---|---|---|
| 適用對象 | 6-12 歲學齡兒童 |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
| 教育類型 | 基本教育(國民小學階段) | 補習教育(成人基本教育) |
| 學費負擔 | 一律免納 | 一律免納 |
| 書籍提供 | 限貧苦者由政府供給 | 一律由政府供給(不限貧苦) |
| 強制性 | 搭配強迫入學條例為強制 | 非強制,由國民自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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