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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 38 條(總統之外交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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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總統」(行政權)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63立法權
bluebb829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仍須經過行政院院會決議及立法院通過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