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40 條(總統赦免權)

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授權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四權,須經立法院或行政院會議程序,是司法終局後唯一憲政出口。

Q · 總統真的可以一句話就赦免任何人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總統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須「依法」為之。依赦免法第1條,大赦案須經立法院議決同意;依赦免法第6條,特赦由總統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赦免之審議,並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再依憲法第37條,總統令尚須行政院院長副署。三重程序門檻使赦免權成為政治責任明確的制衡機制。

白話解讀

在台灣的刑事體系裡,有一道門是法官關不上的。判決確定了、刑期開始執行了、所有上訴管道都用盡了,還有一個人可以把門打開。總統手中握著四把不同的鑰匙:大赦讓某類犯罪整個消失,連罪名都不存在了;特赦只針對特定個人,免除或減輕他的刑罰;減刑把刑度打折;復權則把被剝奪的公民權利還回去。但這裡有個關鍵字太多人忽略:「依法」。總統不是想赦就赦。大赦要立法院通過,特赦要行政院會議決議加行政院長副署。換句話說,這不是一個人的權力,是一整個政治機制的最終出口。你以為這跟你無關?每一次社會矚目的死刑案爭議、每一次選舉前的特赦討論,背後都是這條在運作。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為總統赦免權之憲法基礎條款,授權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四種權限,構成台灣憲政體制中司法權力之終局校正機制,亦為總統職權章節中具最強政治責任特徵之條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台灣真的有人被特赦過嗎?

有。歷史上最著名的案例是政治性特赦。中華民國行憲以來,大赦極為罕見,特赦和減刑則配合特定政治時機出現過數次。赦免法第3條規定特赦可以免除刑之執行,或同時免除其刑之宣告。實務上,特赦的政治成本極高,總統通常不會主動使用。真正能推動特赦的,往往是持續的社會倡議壓力加上具體的制度論述。

Q2大赦跟特赦到底差在哪?一般人搞得清楚嗎?

最簡單的區分:大赦是「一整類犯罪都不算了」,要立法院通過;特赦是「這個人的刑罰免了」,不需要立法院但需要行政院會議。大赦的效果是罪刑全部消滅(赦免法第1條),特赦只免除刑罰執行,犯罪紀錄可能還在(赦免法第3條)。大赦因為效果太強、政治爭議太大,在台灣行憲至今幾乎沒有真正動用過。實務上被討論的幾乎都是特赦和減刑。

Q3總統可以自己赦免自己嗎?

憲法第40條未明文禁止,但依法治國原則與利益衝突禁止原則,學界主流認為違反共和憲政精神。美國 Nixon 案後此原則成為國際比較憲法通說。實務上若發生此情況可能引發憲法爭議,由憲法法庭做最終認定。

Q4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規定什麼?

授權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四種權限,是台灣憲政體制中司法終局後的例外校正機制。

Q5大赦特赦減刑復權差別在哪?

大赦消滅整類犯罪、特赦免除個人刑罰、減刑縮短刑期、復權恢復被褫奪公權,效力與程序門檻各不同。

Q6什麼叫副署制度?

總統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及主管部會首長簽署才能生效,使總統權力成為共擔責任而非獨任專斷。

Q7復權是什麼?跟一般出獄差在哪?

復權是恢復被褫奪的公權(選舉、任公職等),非自動發生,須依赦免法程序申請並經總統令發布。

Q8總統怎麼行使赦免權?

受刑人申請 → 法務部審查 → 行政院會議決議 →(大赦需立院同意)→ 總統令 → 行政院長副署 → 公報生效。

Q9特赦怎麼申請?

由受刑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務部矯正署或地檢署提出,附悔過陳述與社會復歸計畫,循程序逐級審議。

Q10復權怎麼申請?

依赦免法第5條由本人或檢察官提出,主管部審議後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再由總統令發布,非自動生效。

Q11大赦案立法院要多少票才會通過?

依立法院議事規則,一般法律案出席過半數同意即可,但赦免案政治敏感度高實務上需跨黨派共識。

Q12總統能赦免自己嗎?

憲法未明文禁止,但依法治國原則與利益衝突原則學界主流認為違反共和憲政精神,美國 Nixon 案後成國際通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大赦特赦減刑復權
適用對象某類犯罪全體特定個人個人或類別均可被褫奪公權者
效力罪刑全部消滅免刑之執行(必要時免宣告)刑期縮短公權回復
立法院同意必要不必要全國性減刑須立院議決不必要
行政院會議決議必要必要必要必要
歷史運用頻率幾乎未動用極少數案例配合重大慶典數次個別案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第73条第7号(恩赦の決定は内閣の職権、天皇が認証)+ 恩赦法(大赦・特赦・減刑・刑の執行の免除・復権)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79조(대통령의 사면·감형·복권권)+ 사면법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67条第18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 第80条(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 德國Grundgesetz Art. 60 Abs. 2 und 3(Begnadigungsrecht des Bundespräsidenten, 邦級赦免權屬各邦)
🇫🇷 法國Constitution française art. 17(droit de grâce du Président de la République, 2008 修憲後僅限個別赦免)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 II § 2 Cl. 1(Presidential pardon power, 不適用彈劾案)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