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68 條(常會)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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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a0985991659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立法委員集會1⃣️二月至五月底;2⃣️九月至十二月底。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