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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69 條(臨時會)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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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規定立法院得開臨時會,由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啟動。

Q · 立法院休會期間能不能臨時把人拉回來開會?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立法院休會期間如遇重大事項,得由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會。以現行 113 席計算,四分之一為 29 席。臨時會僅得處理召集時指定議題,不得順便夾帶他案,此為防杜濫用之核心設計。

白話解讀

立法院一年只開兩次會,二月到五月、九月到十二月。剩下的時間呢?休會。但國家不會因為立法院放假就停止出事。這條就是那道「緊急拉回來開會」的拉繩。誰能拉?只有兩種人:總統,或者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你可能覺得這跟你沒關係,但想想看:如果發生重大天災、經濟危機、或者政府做了一件天怒人怨的事,而立法院剛好在休會,沒有人能質詢行政院、沒有人能審預算、沒有人能修法應對。這條的存在,就是確保國會的監督權不會因為「剛好放假」而出現空窗。四分之一的門檻設計也值得琢磨:不需要過半,少數黨也能啟動。這代表就算執政黨不想開會,在野黨只要湊到四分之一的人頭,就能強制把所有人拉回議場。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為立法院臨時會召集規範,建立兩條獨立啟動路徑:總統咨請(行政部門認定有緊急事態)與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民意代表自主判斷需介入)。本條為國會監督權之憲法保障機制,避免立法權因休會排程而出現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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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臨時會多久可以開一次?有上限嗎?

憲法本文沒有規定次數上限,只要符合總統咨請或四分之一立委連署的條件就可以召開。實務上臨時會不會無限期開下去,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每次臨時會的會期由召集時決定。實務的點:歷史上有過一年內開多次臨時會的紀錄,通常都是選舉年或重大爭議期間,臨時會的頻率本身就是觀察政治緊張程度的指標。

Q2如果執政黨佔多數,在野黨湊不到四分之一怎麼辦?

以目前立法院 113 席來算,四分之一是 29 席。如果單一在野黨不夠,可以跨黨派聯合連署。但如果所有在野黨加起來都不到 29 席(極端多數的情況),就只能靠總統咨請了。實務的點:這就是為什麼國會席次分配不只是選舉數字遊戲,它直接決定了少數黨能不能啟動這條憲法保障的監督機制。

Q3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是什麼?

規範立法院臨時會召集機制,建立總統咨請與四分之一立委連署兩條獨立啟動路徑,為國會監督權的憲法保險絲。

Q4立法院臨時會跟常會差在哪?

常會是憲法第 68 條規定的固定會期(2-5 月、9-12 月),臨時會是休會期間遇緊急事項才召開,且僅得處理指定議題。

Q5四分之一立委是幾席?怎麼計算?

以現行立法院總額 113 席計算,四分之一為 29 席。可跨黨派聯合連署達到門檻。

Q6總統咨請臨時會是什麼意思?

國家元首基於職權正式請求立法機關召集臨時會的程序行為,是憲法第 69 條兩條啟動路徑之一。

Q7立法院臨時會怎麼召開?

兩條路徑:總統咨請(行政路徑)或四分之一立委連署(立委路徑)。立委須湊集 29 席以上向院長提出召集請求並指定議題。

Q8立委怎麼發動連署召開臨時會?

湊集 29 席立委(單一黨不夠可跨黨派聯合)→ 簽署召集請求書 → 指定議題 → 送交立法院院長 → 院長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 條程序處理。

Q9臨時會議程怎麼決定?

由召集時指定議題鎖定,禁止臨時夾帶他案。新增議題須召集人重新提請、過議事程序門檻。

Q10我關心的議題怎麼推動立法院開臨時會審?

兩條施壓路徑:聯絡選區立委發起連署、或向總統府陳情促請咨請。重大社會事件後 48 小時內發動連署輿論支持最強。

Q11臨時會 vs 常會哪個政治攻防熱度高?

臨時會通常更激烈。因為議程鎖定、出席壓力大、媒體聚焦,反而是重大法案表決最關鍵時刻。

Q12總統咨請 vs 立委連署哪條路徑強?

兩條路徑獨立、互不干涉。總統咨請靠行政權判斷時機,立委連署靠民意代表自主判斷。實務上立委連署門檻較具民主正當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egular_sessionextraordinary_session
召開時機每年兩會期:2 月至 5 月、9 月至 12 月(憲法第 68 條)休會期間遇重大事項(憲法第 69 條)
啟動權依憲法自動召開總統咨請 或 四分之一立委請求
議程範圍可審任何法案限召集時指定議題
政治攻防熱度分散、議程多元集中、媒體聚焦、出席壓力大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 第 53 条(臨時会召集)— 内閣決定または衆参いずれかの議院の総議員の四分の一以上の要求により召集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47조(임시회)— 대통령 또는 국회재적의원 4분의 1 이상의 요구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 61 條(全國人大臨時會議)— 由委員長會議認為必要時召集
🇩🇪 德國Grundgesetz Art. 39 Abs. 3(Bundestagseinberufung)— Präsident, Bundesregierung, oder ein Drittel der Mitglieder
🇫🇷 法國Constitution Art. 29(sessions extraordinaires)— Premier ministre ou majorité des membres de l'Assemblée nationale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 II § 3 — President may convene Congress on extraordinary occa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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