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69 條(臨時會)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規定立法院得開臨時會,由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啟動。

Q · 立法院休會期間能不能臨時把人拉回來開會?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立法院休會期間如遇重大事項,得由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會。以現行 113 席計算,四分之一為 29 席。臨時會僅得處理召集時指定議題,不得順便夾帶他案,此為防杜濫用之核心設計。

白話解讀

立法院一年只開兩次會,二月到五月、九月到十二月。剩下的時間呢?休會。但國家不會因為立法院放假就停止出事。這條就是那道「緊急拉回來開會」的拉繩。誰能拉?只有兩種人:總統,或者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你可能覺得這跟你沒關係,但想想看:如果發生重大天災、經濟危機、或者政府做了一件天怒人怨的事,而立法院剛好在休會,沒有人能質詢行政院、沒有人能審預算、沒有人能修法應對。這條的存在,就是確保國會的監督權不會因為「剛好放假」而出現空窗。四分之一的門檻設計也值得琢磨:不需要過半,少數黨也能啟動。這代表就算執政黨不想開會,在野黨只要湊到四分之一的人頭,就能強制把所有人拉回議場。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69 條為立法院臨時會召集規範,建立兩條獨立啟動路徑:總統咨請(行政部門認定有緊急事態)與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民意代表自主判斷需介入)。本條為國會監督權之憲法保障機制,避免立法權因休會排程而出現空窗。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立法院臨時會是什麼?

立法院常會以外的會議,遇緊急事項時由總統咨請或四分之一立委連署召開。

Q2誰可以召開立法院臨時會?

兩條路: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兩路獨立、互不干涉。

Q3四分之一立委是幾席?

以現行 113 席計算為 29 席。可跨黨派聯合連署。

Q4臨時會什麼都能審嗎?

不行。臨時會只能處理召集時指定議題,禁止順便夾帶其他法案。

Q5臨時會跟常會差在哪?

常會是憲法第 68 條規定的每年兩會期(2-5 月、9-12 月),臨時會是休會期間遇緊急事項才召開。

Q6臨時會一年可以開幾次?

憲法本文未設上限。實務上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配套規範,歷史上有過一年開多次紀錄。

Q7我可以要求立法院開臨時會嗎?

你個人不行,但你可以推動民意代表發起連署,或向總統府陳情促請咨請。

Q8臨時會的歷史例子有哪些?

颱風重建追加預算、太陽花學運期間、年金改革等爭議法案,皆有透過臨時會處理紀錄。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egular_sessionextraordinary_session
召開時機每年兩會期:2 月至 5 月、9 月至 12 月(憲法第 68 條)休會期間遇重大事項(憲法第 69 條)
啟動權依憲法自動召開總統咨請 或 四分之一立委請求
議程範圍可審任何法案限召集時指定議題
政治攻防熱度分散、議程多元集中、媒體聚焦、出席壓力大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 第 53 条(臨時会召集)— 内閣決定または衆参いずれかの議院の総議員の四分の一以上の要求により召集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47조(임시회)— 대통령 또는 국회재적의원 4분의 1 이상의 요구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 61 條(全國人大臨時會議)— 由委員長會議認為必要時召集
🇩🇪 德國Grundgesetz Art. 39 Abs. 3(Bundestagseinberufung)— Präsident, Bundesregierung, oder ein Drittel der Mitglieder
🇫🇷 法國Constitution Art. 29(sessions extraordinaires)— Premier ministre ou majorité des membres de l'Assemblée nationale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 II § 3 — President may convene Congress on extraordinary occasion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